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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包裹贴广告,先别急于“斩立决”
http://www.scol.com.cn(2016-7-8 8:45:4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周帆
作者:磊磊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中国是全球第一快递大国,2015年快递业务量突破200亿件。巨大的快递包裹投放量让“包裹上贴广告”的生意悄然兴起。中新网记者发现,中国法律法规上没有禁止这种商业行为。专家称,应加强对快递包裹上广告内容的审核,不得损害消费者的情感和经济利益。(7月7日中新网)

  早在2006年,香港、台湾就已经开始流行在快递包裹上贴购物网站等信息。国内的一些城市,也间或有一些跃跃欲试的苗头出现。只是,由于受到客户的投诉,至今未能推而广之。

  从法律层面而言,在包裹上做商业广告并没有明令禁止。虽然邮政业相关国家标准提及,针对快递封装用品的封套、包装箱、包装袋都有“任何部位不能印有经营性质的广告”的要求。但并非硬性规定,企业可以制定内部规范,也可以选择不予采纳。亦即是说,“法无禁止即可为”在这个问题上,姑且是可行的。

  至于公众急于喊停的原因,无外乎两个方面。其一,快递费往往由消费者承担,包裹的外包装理应属于消费者的私人所有。快递公司未经物品归属者的授意,单方面擅自改变包装的表面,以达到“借鸡生蛋”之目的,实际上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侵犯。其二,消费者更愿意网购,就是看中快递渠道的方便快捷。在快递上贴广告,耽误时间是无可否认的事实。对于消费者而言,平白无故多出一道粘贴广告的工序,难免会延迟收件的时间。与此同时,也有人担心,广告内容违规。或因快递运输过程中有破损,快递员采取贴小广告的方式进行补救。

  不得不承认的是,在包裹上粘贴广告,确实会损害消费者权益。但从长远出发,这也是一个有待践行的创意。尽管屡次尝试,最终都以失败收场。但是,快递企业一直未曾放弃尝试,正是源于这其中包含的巨大市场前景。在快递包裹上附加一纸广告,就可以为广告商节省广告费用,为快递行业带来新的利润空间,同时也可以为收件人开辟一条新的信息获取渠道,其实是三方受益。眼下公众普遍不愿接受,是基于固有思维意识的僵化,以及对广告信息的价值缺乏认同。

  事实上,其中的一个关键性问题在于,广告内容的合法性和实用性能否得到有力保障。另一个关键性问题在于,广告内容会否损害寄件人。收件人的情感利益和经济利益。如果相关部门联合,避免这两个问题的出现,广告搭上快递的顺风车,也未必不是一件大有裨益的事。根据国家邮政局发布的《2015年度快递市场监管报告》,2015年我国快递业务量规模继续保持世界第一,全年完成快递业务量突破200亿件,增速是同期GDP增速的7倍。可见,从包裹投放量来看,快递广告的利润是巨大的。只是,实现这个新的利润增长点,还需顾及公众的合法权益与情感诉求。否则,依旧会重蹈覆辙,遭遇公众的“斩立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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