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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国企爆炸”,别让“网传”撵着真相跑
http://www.scol.com.cn(2016-7-22 18:57:0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薛家明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7月19日20时许,山西省运城永济市城东区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内,山西北化关铝化工有限公司炸药车间发生爆炸。7月21日上午,永济市新闻中心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这次爆炸,对于网传“爆炸事故已致7人死亡”的说法,永济市新闻中心回应称,不清楚具体死亡人数。(7月21日 澎湃新闻网)  

  辖区工厂发生爆炸,相关单位居然对死亡人数“一问三不知”。看到这样的新闻,谁都会忍不住拍砖。永济市回复“不清楚具体死亡人数”,我想可能有两种情况。一是,他们被蒙在鼓里,确实不知道具体死亡人数。二是,相关机构已经掌握具体死亡人数,只是以“不清楚”敷衍记者。如果是第一种情况,相关部门涉嫌不作为,应受到严厉问责。如果是后一种情况,相关部门则是故意瞒报事故信息,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网传“爆炸事故已致7人死亡”。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明确规定,安全生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的,应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更何况,山西北化关铝化工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定向爆破,属于应重点监控的高危行业。显然,无论基于何种考量,相关部门都有义务、有责任,主动开展调查。而不是闭门家中坐,一问三不知。可见,不知道是不作为的潜台词。  

  当然,“爆炸事故已致7人死亡”可能只是个夸大其词的假消息,真实的伤亡远没有那么严重。但即便如此,相关部门也不能沉默。在资讯飞速传播的今天,官方的声音一旦缺席,“网传”就会大行其道,最终伤害政府公信、制造社会恐慌。试问,一边是遮遮掩掩语焉不详,另一边是“有图有真相”,网友会相信谁?而“网传”一旦以讹传讹,岂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  

  也可能有人会说,假若安监部门不共享事故的伤亡信息,永济市新闻中心怎么可能知道具体伤亡情况?应承认,确实有可能出现,宣传部门“被瞒报”的问题。但这绝不是真相缺失的理由。永济市新闻中心更不能用被屏蔽,当成自己坐等真相两天的理由。  

  国企爆炸,别让“网传”追着真相跑。目前来说,相关部门首先要做的是,立即公布这起事故的死亡人数和调查报告,避免公众不必要的恐慌。其次是对“不清楚具体死亡人数”的相关人员,进行问责。涉嫌违法的,要依法起诉,绝不姑息。更重要的是,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各部门的沟通联系机制,让真实数据流通的更快,而不是让“网传”撵得遍地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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