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时事政治 >> 正文
消弭“奇葩证明”背后的“奇葩思维”
http://www.scol.com.cn(2016-7-19 8:10:5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郭雪营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这两天,重庆的秦大爷想将5万美元转账到身在国外的儿子的银行卡上,却被银行要求证明“儿子是他儿子”。秦大爷带着儿子单位开具的证明去银行办理,却又被告知要派出所或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才行。截至昨晚发稿,这事还未得到解决。(7月18日 《重庆晚报》)

  早在去年5月1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就曾痛斥某些政府办事机构“要求公民证明‘你妈是你妈’”。时隔一年,虽然公安部、人社部等部门及多地政府已经明文取消“奇葩证明”,但各自为政的现象仍然存在。

  就在前两天,福建一男子去公证处办理“与在日亲属关系的公证书”,结果公证人员认为其所携带的户口本和身份证“不算数”,要到派出所开具证明才行。最近陆续曝光的新闻,着实让“奇葩证明”又当了一次“网红”。

  消除“奇葩证明”,关键是要消弭其背后的“奇葩思维”,这突出表现在懒政、怠政以及不敢担当。譬如,明明通过其他方式可以证明,却只认“奇葩证明”;盖上其他部门的章,即使出了事,自己也不用担责;反正自己也不用跑腿,“崩豆”式的答复于己无碍,等等。

  正是某些窗口工作人员的“奇葩思维”作祟,才让“奇葩证明”成了简政放权“最后一公里”上的“绊脚石”, 成为横亘在窗口单位与办事群众之间的一条鸿沟。

  其实,对于取消“奇葩证明”,技术层面基本上不存在大的问题,关键在于相关部门是否有足够的决心和为民意识。

  对于本部门、本窗口不掌握的信息,可以通过信息共享的方式从其他部门、窗口获得,从而避免“闭门办事”、循环证明等尴尬;对于答复,要做到“一次性告知”,让群众少走冤枉路;对于“无法证明”的情况,可以探索“告知+承诺+公示+监管”的模式,在告知、请当事人承诺并进行公示后,可以先予以办理,同时加强事后监管。总之,如果窗口单位工作人员都有“尽可多让自己麻烦,也少给群众添麻烦”的思维,那么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消除“奇葩证明”,需要强制性文件及法规的保驾护航,需要信息管理技术的不断改进,更需要一线服务人员思维的转变。“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真正多一些换位思考,多一些服务意识,多一些责任担当;少一些“官老爷”思维,少一些惯性思维,少一些畏首畏尾想法,把方便群众办事作为第一遵循,“奇葩证明”自然会成为历史。(作者系天府评论特约网评员)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