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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掉“贪官做慈善”这个“后门”
http://www.scol.com.cn(2016-6-20 14:12:3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张闲语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中纪委官方网站发表了一篇宁夏回族自治区经信委原副主任高重瞳案件警示录,其中有这么一句话,“刚走上领导岗位时,高重瞳还是一个自律意识很强的人。对一些开发商送来的现金、购物卡,她或直接拒绝,或上交单位,或当着开发商的面,以开发商的名义直接捐给学校、福利院。”(6月20日《法制晚报》)

  作为一个副厅级官员,并且受贿金额也不大,按照官方通报也只有134万余元,但为啥中纪委网站要作为典型案件进行警示报道呢?关键就在于“贪官做慈善”。在某些贪官眼里,自己只要没有直接收钱,就可以高枕无忧,就可以打擦边球。正是怀着这种心态,贪官精心树立起了“后门”,但结果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还是受到了应有的制裁。

  贪官做慈善是一种心理“麻醉”。从高重瞳受贿案件的情况来看,她对一些开发商送来的现金、购物卡,当着开发商的面,以开发商的名义直接捐给学校、福利院。从本质上来讲,并非是真慈善,而是在试探开发商和突破自己的心理防线。对于一些贪官来说,并非一下子就踏入了贪腐泥淖,而是一个不断纠结的思想斗争过程。从事实的结果来看,正是这种所谓的“慈善”铺垫,逐渐让官员放松了思想警惕,从开始直接拒绝开发商的钱物,到偶尔收取小额现金都脸红心跳,发展到后来收取高额财物也能坦然面对,官员就逐渐放松警惕,放弃了做人为官的底线。从这个意义而言,这种贪官所谓的慈善其实就是一种自我“麻醉”,目的是为了让自己有一个心理过渡,这也为后来的贪腐埋下了祸根。

  贪官做慈善是一种障眼法。客观而言,贪官做慈善并非个案,而是一种社会现象。比如某官员用职务便利将所收受的10万元赃款中的1万元以自己和其儿子的名义捐给了唐氏祠堂基金会,以资助两个贫困大学生。表面而言,自己是在做好事,是在做慈善,其实这只是一种沽名钓誉,是一种贪腐行为的遮掩。又比如,涉案金额达2000万元的某官员,在大肆捞钱的同时,为求心安,委托他人将收取的5万元捐给一所希望小学,后又将收取的7万元捐给一乡村。其实这些所谓的慈善与捐助就是一种假象迷惑。借用慈善之名掩盖自己的贪腐之实。对于这一类的“慈善家贪官”必须要从重从严,因为其带来的危害和影响是深远的,既让慈善受伤,也容易蒙蔽社会。

  贪官做慈善是一块遮羞布。在高压反腐之下,在各种底线红线的约束下,某些贪官还是感受到了巨大的心理压力,但同时面对各种诱惑,自己心里又不甘心,总想抱着一种侥幸心理。于是就绞尽脑汁的来粉饰自己的贪腐行为。做贼心虚的他们害怕有一天被捉,为了平衡内心的慌乱,于是就开始病急乱投医,以期望用捐款的“画皮”为自己画出一张“廉洁像”。这也是某些官员表面上在台上大谈廉洁自律,私下里却大贪特贪。从近年来官员做慈善的典型案例来看,这些贪官心里打起的“小算盘”终究还是落了空。

  今年4月两高联合发布《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明确只要是非法获取财物的贪污受贿行为,不管事后赃款赃物的去向如何,也不影响贪污受贿罪的认定。这就是从根本上打掉了“贪官做慈善”这个“后门”。(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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