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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微腐败”是对困难群众的大伤害
http://www.scol.com.cn(2016-6-17 7:49:08)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朱永华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随着越来越多的扶贫项目和资金下拨到基层,当前发生在这一领域的腐败风险上升。记者近期在多地采访发现,一些地方基层干部特别是村组干部频频将“黑手”伸向扶贫领域,使脱贫对象的“获得感”被严重剥夺。除了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涉腐基层干部惯用的违法手段外,一些“非典型”的“回扣式”腐败,正在成为基层干部蚕食群众利益的新变种,即“给你争取一碗肉,你得让我喝口汤”(据6月16日《经济参考报》)。

  国家针对边远地区和贫困户发放的扶贫资金、低保金以及各种扶贫项目补助等,等于是贫困群众的生存款、救命钱,就是这么全部如数发放到群众手中,也是为数不多的一点款项,却成了滋生腐败的“重灾区”,从报道中不难看出,在一些地区,从国家账户拨付的款项,历经层层“克扣”,真正最后到了群众手中,居然还不足原发数额的“零头”。中部地区一国家级贫困县,村里以42户村民名义申报了一个茶叶种植扶贫项目,种植规模为222亩,项目资金44万元,最后每户村民只拿到200元,而且项目至今还未实施。如果说这种“大额”扶贫款被层层克扣截留,有帐可查能够进行法律追究之外,围绕在群众的身边的“微腐败”则就如空气一样,既让人无法躲避,还不能不接受。陕西省山阳县十里铺镇一村主任为村民申请低保后,困难群众来领取时,要先交500元的好处费,否则“一律免谈”。而陕西关中地区某县农村低保户反映,村主任对享受低保的群众每户都要索取数百元费用,理由是“为你办低保跑前跑后,你不给报销个路费?”

  这看似“合理”实则极度荒唐的理由,尽管让很多群众深恶痛绝,但又不能不无奈和被迫接收,因为无论国家和地方政府拨付给群众的各项扶贫救助款项,都必须要依赖村干部们逐级向上申报争取,如果低保户们拒绝给村干部“好处费”,不仅“穷在村里无人问”,如果举报上去,还可能“连累”更多贫困户失去低保待遇,无法在村里呆下去。这种“苍蝇蚊子”都算不上的吃拿卡要“微腐败”,尽管腐败程度很低,卡要索取的数额很小,但对于众多依靠低保金维持生活的贫困家庭而言,无疑也是“天价”,尤其是低保户群体造成心理伤害和给国家政策以及政府部门形象造成的影响,更远非区区万把几千块钱所能取代的。

  克扣困难群众扶贫资金,向低保户索取各种“办事费用”,这在坊间是被公认为极度违背人性道德的“下三滥行为”,即使在现代法治社会,也明显是违法违纪违规。但因为这种行为隐秘性很强又数额分散,既给查处带来很多困难,即便查实也够不上法律追究,而对于很多村干部而言,本身就不是国家公职人员,大不了还回到一个普通农民身份,出法律追究之外,任何党纪政纪的“严肃处理”,都很难对其产生威慑作用,也正因为如此,受到社会某些风气和道德价值观错乱的影响,动辄向群众索要“辛苦费”的微腐败才屡禁不绝。

  围绕在困难群众身边的这些“微腐败”,对困难群众所带来的是最直接的“大伤害”,而他们的这些行为不仅利用手中微不足道的权力进行变现,更让国家惠及困难群体的帮扶政策在落地时“打折走样”,给国家和政府的扶贫攻坚大计、干部队伍在底层百姓群众的形象所造成的更是一种“巨危害”。因此,对于这种微腐败,绝对不能“等闲视之”,一是要通过构建完善的群众监督制度和加大对扶贫、救助、低保等政策的宣传力度。让各项资金的发放程序公开透明;二是要坚持对围绕群众身边腐败行为的“零容忍”,并加大惩处力度,提高农村基层尤其是村干部的违法违规违纪成本;另外,更需要加强对农村基层道德观和道德文化的重塑与建设,提升拒绝微腐败的软实力,只有让农村的社会风气同自然环境一样清新,微腐败才真正不会有滋生的土壤。(作者系四川在线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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