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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设“门槛”不妨让其试一试
http://www.scol.com.cn(2016-6-25 7:21:3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周帆
作者:胡建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2013年11月,新郑市政府出台规定,第一学历必须为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的人才有资格申请公租房,两年多来,有很多人被这个门槛挡在门外。多位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新郑市出台的这一规定和国家政策相违背,是错误的,应当予以纠正。(6月24日大河网)

  公租房作为国家一项惠民措施,对缓解城市住房压力,帮扶低收入群体作用巨大。然而,如果不设“门槛”,那么,也可能使一些高学历的专业人才由于住房等困难,不能在当地安家落户。因为,一些高学历的人才由于工作时间不长,加上工资不高不低,自己购不起房,又不算低收入群体,因此他们的处境可能比较尴尬。如果把公租房只能出租给低收入群体的话,这些处在“夹心层”的高学历人才只能到外面高价租房了。如果是这样,这些高学历人才可能会把工资的一大半花在租房上,连基本的生活都无法保障。要让他们安下心来在当地工作显然是不可能的。

  公租房的数量毕竟有限,新郑市政府出台规定,把公租房优先租给第一学历为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的人才,这是吸引人才的一个举措。实际上,不少城市为了吸引高学历人才到当地工作和落户,不惜血本。譬如:广州市全面解决留学人员来穗工作创业的后顾之忧,对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可以予以10万元的安家费;按层次对引进和现有的金融人才分别给予5万元至100万元的安家补贴。又譬如:浙江金华永康出台高层次人才“生活服务绿卡”制度,对高层次人才及重点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凭绿卡可享受社会保险、医疗保健、子女入学入托、户籍及居住服务、车驾管理等生活上的优先服务。再譬如:上海对临港地区企业、重点机构引进的紧缺急需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可直接落户,或者申办人才居住证,个人可购买大大低于市场价“双定双限房”。因此,新郑市政府的这一举措也是相对合理的。

  有人认为,新郑市的做法是对低学历人群的歧视,也与国家政策相违背。但世上不可能每件事情都做到绝对公平,如果不设任何“门槛”,恐怕盖再多的公租房也不够分配。再说,虽然放低门槛让低收入、低学历的人租到了公租房,但把那些高学历,收入也不算太高的人才档在了“门外”,反过来讲,这也是对高学历人才的一种“歧视”。国家虽然说公租房主要用于保障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但新郑市优先把公租房出租给收入相对较低的高学历人才,这与国家的政策没有什么冲突,而且新郑市明确,第一学历不是统招本科生,还可以以其他形式申请公租房。

  因此,我们对新郑市公租房设置第一学历必须是本科的做法,没有必要计较,不妨让他们试一试。只有引进了更多的高学历人才,才能让城市发展得更快,只要城市发展了,才能带动更多的人就业,才能提高市民的收入,到时,更多的人买得起房了,也就没有必要租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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