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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失联驴友承担搜救费应成为惯例
http://www.scol.com.cn(2016-5-27 9:26:4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周帆
作者:卞广春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5月3日,27岁的江苏无锡小伙邹明(化名)等5名驴友相约到黑竹沟游玩探险,其中一人摔伤后,一行人下山。6日,邹明再进沟,当晚失联。23日,邹明失联17天后,家人在拉萨找到了他。这一切是他半年前就已预谋好的一次“失联”。25日,黑竹沟景区管委会向邹明下达告知书,拟对其行政处罚1000元,向其追偿共计63000元的搜救费用。对此,邹明的父亲表示,在核实清楚相应的搜救费后,该付的钱一分都不会少。(5月27日《成都商报》)

  虽然邹明与真正意义上的失联有所不同,但在其家人报警后,相关方面因为搜救引起的费用却达到6万多元。对驴友搜救费用,人们一直存在争议,但要驴友承担搜救费用的情况却极为少见。黑竹沟风景区对邹明罚款1000元,责令其承担搜救费用63000元,看起来处罚的结果涉及的是钱,实际上为文明旅游、旅游规范开了个好头。这应形成惯例,并引起其他驴友和游客的关注,对驴友探险、游客旅游都起到警示作用。

  据悉,邹明是做IT的,工作很辛苦,加上与父母之间存在沟通障碍,以及他的脾胃不好,经常失眠,没有幸福感,想去学中医调理自己,并提前半年,计划消失四五年时间,要一个安静的环境。他选择黑竹沟景区,是因为黑竹沟景区曾有过驴友失联的情况,人们也习惯将黑竹沟景区称为“中国百慕大”。

  邹明进入景区后,不是按照常规线路游览,而是违规进入了不该进入的区域。邹明父亲报警后,黑竹沟景区不可能了解实情,更不可能置之不理,景区对邹明采取的搜救行为,是在有求背景下的应对。这恰恰是黑竹沟景区本不应当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对此,邹明的父亲曾致电黑竹沟景区,对儿子的行为表示了歉意,并表示愿意承担搜救人员的帐篷和睡袋的费用。邹明如果有什么异议,可以对该搜救费用的具体来源提出来,却没有理由拒绝支付搜救费用。

  不难看出,邹明选择的失联地点,以及他为了个人因素所要达到的目的,对黑竹沟景区而言,并没有任何恶意,也没有给黑竹沟景区带来什么样的负面影响,反而让更多的人对黑竹沟景区多了一些了解,多了一些神秘感。但是,这可能误导一些生活幸福感不强的人选择黑竹沟景区,以旅游、探险为名,加大黑竹沟景区的负担。

  如今,旅游及探险的人越来越多,因个人原因引起的失联现象屡见不鲜,相关方面以尊重生命、珍惜生命为上,因搜救作出的人力、精力、财力和物力的投入不容忽视。邹明“被失联”,景区要求其承担搜救费是合理的,但这应当通过立法,使违规进入景区的失联游客承担搜救费用形成惯例。这有利于让游客和探险者有所为有所不为,避免因个人原因,绑架社会公共资源;也是倡导文明旅游、文明探险,让违规旅游或故意违规者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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