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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老大”高调出狱要依法惩之而非被感情左右
http://www.scol.com.cn(2016-5-29 8:51:3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周帆
作者:前溪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山西晋城监狱刑满释放人员程幼泽(外号“程三儿”)5月23日出狱当天,百余人在监狱门口列队聚集、燃放鞭炮迎接,后又摆宴聚餐,相关视频在网上广泛传播。前街一号(qianjieyiaho)记者27日从晋城警方获悉,当地警方已成立专案组调查该聚众扰乱公共秩序事件,并于5月26日再次将程幼泽等9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内部人士透露程幼泽妻子也因此被抓。同时,一警察实名举报遭泄密。(5月28日《京华时报》)

  “黑老大”出狱,本不是什么光彩的事,然而,却是不以为耻反以为荣,高调出狱,百余人在监狱门口列聚集、燃放鞭炮迎接,后又摆宴聚餐,真够高调,对此,公众显然是接受不了,自然,连警察都看不下去了,要向公安厅长举报了。不过,令人遗憾的是向公安厅长举报的信息竟然会“全裸”出现在网上,究竟是谁泄秘了?这需要查清,而“黑老大”也再次入狱了。

  “黑老大”高调出狱,可以看作是向法律挑战的信号,也可能是“东山再起”的信号,但不管如何,都让公众无法接受。有些人狠不得将“黑老大”这些人全部抓进监狱,永远都不让其出来,免得再祸害老百姓。老百姓对“黑老大”是深怀恐惧的,一般情况下,“黑老大”危害老百姓的事也可能是罄竹难书。现在“黑老大”出狱,老百姓最为担心的是,会不会又要遭遇危害了。而从“黑老大”高调出狱来看,这种可能性是完全存在的。

  对于“黑老大”高调出狱,自然也要以法惩罚。现在是以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的罪名将其抓进去的。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如果坐实“黑老大”的罪名当然好,但也未必就能够顺利以这个罪名定“黑老大”的罪,毕竟“高调”也有可能不是“黑老大”组织的。

  现在需要查清楚的是,其一“黑老大”能否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定罪?其二,是谁泄露了举报民警的信息?

  对于“黑老大”,我们从情感上是痛恨之,恨不得其永远关在监狱中,但这不是法律的本义。犯什么样的罪,就要受到什么样的惩罚。因此,对于“黑老大”高调出狱需要的是依法惩之而不是被感情左右,对此,需要我们清醒地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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