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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见义勇为”不宜大力提倡
http://www.scol.com.cn(2016-5-1 8:37:4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周帆
作者:罗定坤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4月25日上午,南京浦口的退休民警老梁和妻子正在屋后菜地干活,突然听见“噗通”一声,老梁抬头一看,发现屋后河里漂着一个人,那人只有脸忽隐忽现地露出水面。危急之下,老梁及时出手,将落水的84岁陈奶奶救起。(4月29日人民网)

  无独有偶,也是同一天人民网报道,南京市六合区马鞍街道黄赵村61岁老人龚福琴,为救一名落水的3岁儿童,勇敢地跳下2米多深的水塘,奋力将孩子救上岸。

  不管是70岁退休民警救起落水的84岁老奶奶,还是61岁女村民救起落水的3岁幼童,他们都是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英勇救人,了不起,非常了不起,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可以说两位老人不仅是当前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积极践行者,而且是传递社会正能量的好典型。在此,笔者也为这两位见义勇为的最美老人点赞!

  不过话说回来,前者是一位退休民警,虽有70高龄,但身体素质好,又有习水本领,把落水老奶奶救起来,自己也安然无恙。可是后者就没有这样幸运,虽只有61岁,但上岸回家换衣服时,由于体力不支昏倒在洗澡间,后被邻居发现送往医院抢救,在重症病房昏迷一个星期后停止了呼吸。乡邻们无不惋惜地说,救了别人一命却丢了自己的命。

  由此让我想到前一段时间,关于未成年和老人是否见义勇为曾展开过一场大讨论,众说纷纭,观点不一,说好说歹皆有,赞成与反对声不绝于耳。由于有关部门正确引导,律师出面答疑解惑,此次大讨论才告一段落,但最终还是达成统一共识,不说未成年或老人见义勇为不宜提倡,就是不具备见义勇为能力和本领的成年人也不能拿自己生命开玩笑。后来有关部门又提出“倡导见义勇为,更要倡导见义智为”的观点,这一下可得到了全国人民的拥护和赞同。

  窃以为,见义勇为也好,见义智为也罢,都是中华民族的好传统、好风气、好品质、好精神,当国家和集体财产受到损害的时候,当他人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就需要更多见义勇为者、见义智为者挺身而出,来保护国家和集体利益,来挽救他人的生命,来发扬和光大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如果你不见义勇为,他不见义智为,那么人与人之间还有温度和感动可言吗?

  不过,对未成年和老人是否见义勇为,要因人因地因环境而定,作为相关部门、媒体既不宜大力宣传和积极提倡,更不能过度地张扬,以免在公众中引起误导就不可取了。因而我们要把握好一个度,在宣传未成年和老人见义勇为的同时,最好要有一个善意的提醒。这样一来,不管是谁,只要见义勇为皆无尚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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