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凌晨,陕西省汉中洋县一村民在当地镇党委副书记的办公室中上吊身亡,30日上午,记者来到事发的汉中洋县溢水镇,据当地村民介绍,死者薛某是溢水镇上溢水村村民,今年73岁。(5月30日中新网)
常言道,盖棺定论,这里还是为死者讳吧,尽管如此,但不妨追问一下,薛某的死亡是否可以避免。
起因和发展过程:薛某和邻居因宅基地问题发生纠纷被打伤,薛某和其丈夫多次去镇政府上访,但对调解不满意,再次上访,溢水镇副书记王某接待了薛某和其老伴。地点:溢水镇副书记王某办公室。时间:薛某下午到达,副书记王某晚上下班后,薛某躺在这里的沙发上不愿离去,王某便将薛某留在办公室,前往县城办事,凌晨两点多,有人发现薛某吊在办公室窗户的钢筋防护网上,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薛某反映宅基地纠纷一事,未必属于王某分管,但薛某一头走进了王某的办公室,也没有将上访人交接到应该接访的人哪儿,说首问负责制也好,说群众利益无小事也罢,既然副书记王某接待了上访者,就应该过问下去,至少要告知上访者,当下的上访流程怎么走,而且要确保眼前要走的流程要走得通。
可是,到了下班时间,又正当王某“前往县城办事”,从作息时间上来看,已进入王某“八小时以外”的时间,似乎可以将眼前的上访者搁一边了。
要知道,上访者被“搁”在这里,她不是来住“旅馆”的,这一“搁”,需要经过彻夜的寂寞,上访者纠结的心境并不能在这夜深人静的时刻平复下来,甚至会自然而然地形成鲜明的反差,一种孤立无助的心理就会随着夜幕的下垂蔓延开来,在这样一个不是房间的房间中,一个没有上访需求的人总难免有择床的状态,何况一个上访者并不是睡在床上,哪里能找到“春眠不觉晓”的感觉!她不免要将与邻居家的纠纷在大脑中过一遍电影,她不免要想到她的前世今生,她不免一遍又一遍地看着窗户,想着怎么还不开亮,她不免要看着天花板想着这里属于自己睡觉的地方吗?
这一切,都是假设,死者不可能再生,但生者聚焦这个问题,不妨多多思考一番,毕竟,办公室不是上访者了却此生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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