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时事政治 >> 正文
“三亚纸贵”是事业单位改革梗的涂鸦
http://www.scol.com.cn(2016-5-16 8:46:0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薛家明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日前,有三亚市民反映称:“外面打印店打印一张A4纸才1元,而三亚市规划信息中心打印一张图少说50元,多则上百元”。记者调查发现,该中心不但未公示收费项目,而且所参照的文件已被废止。对此,工作人员表示:“一直都是这样收费的,而且墨也需要成本。”目前,三亚市物价局已介入调查。(5月15日 《京华时报》)  

  复印规划图,“A1,200元;A3,100元;A4,50元”。这哪里还是复印,分明是在打劫!相关部门雁过拔毛的揩油嘴脸,让人不齿。而更让人不齿的是,天价复印的收费依据居然是个“死规定”---物价局此前已下发收费标准废止的通知。可就是这样一个“死规定”,却被三亚市规划信息中心强行“供起来”成为创收法宝,权力的贪婪溢于言表。  

  采访中,三亚市规划信息中心某负责人表示:“中心并未接到废止通知,目前还在沿用物价局的这份文件。”这显然是在狡辩。物价局废止某项收费,只是自己备案,而不给相关单文下文。这符合逻辑么?  

  更何况,《海南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三亚市规划信息中心有偿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批复》明确规定,“A3每张61元;A2每张83元。”规划信息中心的标价却是:“A1,200元;A3,100元”。而在具体执行中,“两张A1和一张A2的规划图纸,却收费1000元”。显然,规划信息中心并未认真执行批复,而是在暗中不断加码。所谓的严格执行原规定,不过是相关部门“难看吃相”的遮羞布而已。  

  事实上,机关“天价复印”,绝不是个案。几乎每过一段时间,就会蹦出一起。比如2010年,武汉市民丁先生到房产管理局档案室复印自己的《武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复印8张纸要价120元;2013年,江西宜春中院收取案件当事人家属2.9万余元复印费,网友称之为“天价复印费”。对此,《人民日报》一针见血的指出,“纸贵背后是权贵”,“天价复印背后是权力自肥”。  

  相关部门何以如此贪婪?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为事业单位的臃肿买单。许多事业单位设立的初心是服务群众、方便群众。然而,没有严格执行编制管理,无序进人。同时,相关领导大量安插临时工、合同工。这造成事业单位效率低下、人浮于事,收入入不敷出。相关单位不得不提高公共服务价格,给编外职工发工资。如此一来,服务群众就变成了打劫群众。比如本新闻中,该负责人直言不讳,“规划信息中心是属于财政差额拨款单位,收费的一部分钱用于支付员工工资。”  

  可见,“三亚纸贵”也是事业单位改革梗的涂鸦。正是一些地区的事业单位改革出现梗塞,没有百分百的执行编制政策、分类管理政策,才造成“三亚纸贵”的反复上演。试想,若严格执行分类管理政策和编制政策,三亚市规划信息中心被定义为公益性事业单位,“政府买服务”。而不是继续盯着差额拨款的帽子,规划信息中心还会打劫群众发工资么?  

  2008年,国家启动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改革的目的就是要,“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还原事业单位的干事属性、服务属性。然而,三亚市规划信息中心却依然行事业之明,搞牟利之实。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讽刺。目前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相信不久之后,“三亚纸贵”就会被叫停,相关责任人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但问题不能就此打住。显然,疏通执行中的梗塞,加快事业单位改革,更为急迫。(作者系四川在线新闻观察员)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