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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副局长假唱案还有“下文”么?
http://www.scol.com.cn(2016-4-4 7:44:2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徐甫祥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3月25日,吉林籍女歌手芦菲状告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文物局副局长“假唱”案一审宣判。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芦菲的诉讼请求。(4月3日《新文化报》)

  入选四川省平昌县城市形象主题歌的《江口水乡》,个中分明是女歌手芦菲的声音,但演唱者却被冠以当地的一位女官员之名,因而一度成为去年网上的热议话题。不过,仅就原唱歌手维权这一点来看,随着去年5月当事各方的一纸协议,当以赔偿芦菲15万元的结果尘埃落定了。因而,巴中市中院一审驳回芦菲索赔500万元的诉讼请求,应该是于法有据的。基于这个理由,笔者也并不看好芦菲的上诉前景。

  然而,相比15万元与500万元的赔偿额之争,公众更为关心的是,那位“假唱”案的女主角,当年是如何“暗渡陈仓”?有着哪些“机关算尽”?而当地有关部门又在其间扮演了怎样的角色?这些疑问,不仅当年没有弄清,至今也仍然是一团迷雾。笔者以为,就这件“假唱”案而言,不仅民事诉讼仍将持续,对事实真相的揭秘、责任人的处置、乃至整个事件的反思,也远没到可以“谢幕”的时候。

  “谜团”的主线不妨这样来表述:“盗唱”也好,“假唱”也好,这位当年普通的县文化干事,在成为《江口水乡》“演唱者”一年之后,“脱胎换骨”为县文物局副局长。对此,当地谓之“正常的人事任命”,而公众则疑惑其借此上位。不过,尽管当年是各说各话,莫哀一是,至今也没有定论,但社会的置疑之声一直就没停息过。

  显然,原本只是县文化馆的普通干事,要实现从员工到官员的“蜕变”,绝非仅如当地回应那样,达到了“在职进修取得大学学历,工龄有七八年”的条件那样简单,而更需要拿得出手的“政绩”,而演唱平昌形象主题歌《江口水乡》,则不失时机地提供了这样一个平台。事实上,这首歌当时唱响平昌县大街小巷,可以说一度火得一塌糊涂。显然,若不是这场“假唱大戏”的开锣,这位普通得不能再普通,更是与“文物专家”风马牛不相及的女干事,是很难登上文物局副局长宝座的。

  而让公众对此存疑的另一点是,这位女干事之所以能够借此上位,与其公公是当地的老干部、且先后担任过该县人事局及人社局副局长不无关系。更蹊跷的是,媳妇刚刚走马上任,公公就退休了。当然,仅凭其公公的身份并不能就断言其参与其中,退休时间也很可能纯属巧合,但若与此事前前后后的诸多疑点相对照,则不由让人疑窦丛生了。

  譬如,其公公按理应清清楚楚的退休时间,却不知何故,被演绎成不同版本:县委宣传部言其早在2013年初即已退休,其本人则称系2013年9月退休,而县人事局相关人员告诉记者的退休时间却是2014年,正好与传言相吻合。又如,这位女干事身份证姓名与《江口水乡》演唱者的署名均为周莉萍,而其任职公示及给媒体书面说明所标注的姓名则为周丽萍。按说干部考核不应犯此低级错误,不知是真正意义上的“马大哈”,还是有意无意为之,意在副局长与“假唱”案的主角之间作舆论上的“切割”?

  再如,无论是网络上、还是电视画面上,这首歌都是署的副局长名,传出的则是芦菲的声音,怎么会是不小心“把伴奏带放成了原声带”,甚至归咎为“工作上的失误”呢?如此强词夺理,岂不是太低估了公众的智商?此外,将“盗名”解释为原唱者“知名度不高”,就更让人啼笑皆非了:诚然,初出茅庐的芦菲尚不广为人知,但当时的这位女干事就“知名”么?显然未必,拿当地人的话说,若不是媒体曝光,没有多少人知道这位副局长的大名,更不用说有什么“知名度”了。

  而让公众不解的是,尽管舆论哗然,但当地似不为所动,不解释、不调查,更不见如何后续处置。也就是说,这位女副局长至今仍然是“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船”。当然,笔者并非指此事足以“盖棺论定”了,但当地官方总该给公众一个明明白白的答案吧。而眼下公众担忧的是,除了女歌手芦菲的维权诉讼外,“平昌副局长假唱案”还有“下文”么?(作者系四川在线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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