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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子蹬石”与石头上的“惯性”
http://www.scol.com.cn(2016-4-24 7:30:2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知风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从4月21日晚开始,在微博上流传一份落款为“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的公告,公告称,4月19日9时左右,河南焦作云台山小寨沟景区内,游客(翁懋)是“被一块猴子蹬掉的石头砸中脑部”,由景区医护人员进行简单包扎后,将游客送至修武县人民医院抢救,经诊治不治身亡。(4月23日《华西都市报》)  

  于是,“猴子砸死董事长”的消息不胫而走。而将这个不幸事件“归纳”为“猴子砸死董事长”,媒体与当事景点和旅行社的目的是不一样的。前者显然是着眼于看点——被猴子砸死,简直是难得的新闻;后者似乎没有这种心情——因为,这种说法已被质疑“把责任推给畜生”。  

  尽管把“猴子蹬石”与董事长之死相提并论更具有看点,但被质疑“把责任推给畜生”,就有点“临时工”的攻关套路了。从该事件的进展来看,砸死“大白兔”原当家的那块石头,确实存在着相关部门应对意外事件的思维惯性。  

  会不会因为被砸死的是大白兔奶糖原董事长,才让当事方面压力山大?其实,无论是“猴子蹬石”或是局部塌方,在山区景点都是可能发生的意外。如果不是当事方心虚,何必套用“临时工”的攻关路数?而在是不是“猴子蹬石”上纠缠,难道真想“把责任推给畜生”?即使是这样想的,也是十分愚蠢的。如果涉及到谋杀还是意外死亡,那么,找一个“替死鬼”或能让真凶蒙混过关。然而,对于旅游景点发生的意外死亡事故,一只猴子还能为相关的责任方“顶罪”?  

  毫达律师(四川)事务所主任、法学博士、律师孙顺发表示,不论导致翁懋死亡的原因是猴子蹬下来的石头还是塌方的石头所致,其“主要原因是景区具有安全隐患”。这也是稍懂法律常识的公众的看法。那么,在这起意外事件中,一只猴子怎么会与“大白兔”原当家一同“领衔”新闻主角?  

  从中不难看出,不少在利益面前争当主角,争名夺利的,一旦面对责任,跑的比兔子还快。在这起意外事件中,相关景区管理部门也然,相关旅行社也然。对于前者,如果不存在在对景区管理上的疏忽,大可不必“把责任推给畜生”;对于后者,只要符合旅行社的资质,投入了必须的保险成本,也不必害怕到在回应记者的电话中“拒绝透露具体职务”。想起来,在景区的宣传和推广过程中,相关部门会是怎么的信心百倍,旅游单位又会怎样的大包大揽。而当发生意外,一方“怪猴子”,另一方“装孙子”。这是啥德性?  

  这起意外虽说人命关天,但毕竟还在能够被理解的范围内。孙顺发律师认为“景区对外开放,表明其默示该景区已达到安全开放标准,保证景区内没有安全隐患”。但谁也不能保证绝对不发生意外。关键在于发生意外后,当事各方的态度。可惜的是,推卸责任已经成了某些部门的处事习惯。可惜山上的石头没有专人看管,否则,砸死“大白兔”原当家的那块石头,必定是“临时工”看管的;而相关旅行社平时请君入瓮时的活灵活现也消失殆尽。  

  如此,不管砸死“大白兔”原当家的那块石头来自何方,都附带了相关部门面对责任的思维惯性。让人担心的是,面对意外尚且如此,如果面对“人为”的过错,还找得到有担当的人么?(作者系四川在线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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