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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坠楼也要追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http://www.scol.com.cn(2016-4-23 7:40:4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王军荣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21日,位于重庆九龙坡区的民安华福小区的12栋21楼,一户业主家门前,一双男式儿童运动鞋东倒西歪地放在地上,这双鞋子的主人却再也回不来了。就在当天早上,6岁的彬彬(化名)因被母亲反锁在家,试图从家中翻出,不慎从21楼坠下。(4月22日《重庆晨报》)

  记不清发生过多少次孩子坠楼事故,记不清有多少孩子因坠楼而亡,相同的情节,相同的悲剧,在不同的地点上演,该拿什么来终结孩子坠楼的悲剧?

  孩子坠楼,多数情况下是让孩子一个独自留在家,孩子好动,见不到父母想要“翻”出家门,结果酿成悲剧。令人不可理解的是,这次孩子之所以独自留在家中,仅仅是因为孩子的母亲自己打通宵麻将去了,这实在可恶,难道打麻将比照顾孩子还重要?

  家长将孩子独自放在家中,有许多时候的确是迫不得已的,实在是家中无人看管,父母或忙于生意或外出打工,有些即使父母在家中,也疏于照顾孩子,从而酿成了悲剧,部分孩子直接致残,有些甚至送院时已经没有了呼吸。很多家长觉得孩子在自己家里孩子应该是最安全的,但殊不知对监护的放松恰恰是最大的危险。

  孩子坠楼是“意外”的,然而,看似“意外”的背后却蕴藏着“必然”的原因,至少暴露出两个方面:其一,监护能力低下,监护人没能很好地照顾好孩子;其二,是监护人的监护责任低下,这是疏忽的问题。按照国际惯例,疏忽是刑事犯罪,是虐待罪的一种,虐待罪是做了应该做的事情,而疏忽罪是你该做的事情没有做,本质上一样。据悉,在美国及加拿大等一些国家,12岁以下的孩子是不能一个人在家的,必须有监护人,若无监护人,则父母将违法,但在国内是没有这样的法律规定。而且发生孩子童坠楼悲剧后,一般家人都不会再去追究家人责任,比如爷爷奶奶不会将儿子、儿媳告上法庭。虽然孩子坠楼不能依靠立法完全解决,但立法却可以先行,至少可表现出一种善意。

  对于孩子坠楼事件,警方会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比如,尽量将儿童活动控制在监护人视线之内;窗户的防护要到位,开放式阳台一定要安装防护网,同时不要在阳台或窗户附近放置沙发、床、桌椅等能够使小孩攀爬的物件;不要反锁孩子;儿童安全教育不可缺少……然而,这些措施只能起到一定的防范,却未必能够完全杜绝孩子坠楼事件的发生。

  令人痛心的是,现在对于孩子坠楼事件,多将其当作个案,并没有实施全社会的防范,更没有像美国那样对监护不力者进行入罪处理,更多的惩处只是停留于民事责任的层面上。预防孩子坠楼悲剧的发生,首先,要加强对家长和其他监护人的安全教育;其次,需要将其纳入法律,要从法律层面强制干预,对于失责的家长要给予法律惩罚。孩子是我们的未来,看管好孩子,给孩子一个好的生活环境,这是家庭的责任,更是全社会的责任。(作者系四川在线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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