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时事政治 >> 正文
常州版拉夫运河案,失守的不仅是环评
http://www.scol.com.cn(2016-4-18 7:53:4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张立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央视消息,常州外国语学校自搬新址后,493名学生检出皮炎、血液指标异常等,个别查出淋巴癌、白血病等。经检测,该校区地下水、空气均检出污染物。学校附近正在开挖的地块上曾是三家化工厂,专家称校区受到的污染与化工厂地块上污染物吻合。(4月17日 央视新闻)

  常州外国语学校600余名学生因搬入新校,先后出现不适症状,更有493名学生被检出不同程度疾病,严重者已患有白血病等。作为公众,虽替相关学生及家长感到担忧,又岂能与他们感同身受?常州外国语学院的合格环评,在这些学生和家长的焦虑和正当诉求面前,是那样的不堪一驳。在合格的环境影响评价背后,又会有着怎样的失职,应该得到有效回应。

  作为新建校舍,项目施工首先需先批后建。然而,常州外国语学院相关文件显示,其环评报告明显晚于学校施工时间长达7个月。最后,环评结果也是符合学校用地对环境标准的要求。这仅仅是巧合还是有意为之?正是这样一份审批过关的环评报告,却把学生们陷入了不可预知的严重后果中。这难道仅仅是环评一个环节的失误吗?

  是的,该环评显然存在重大瑕疵,只对普通污染物进行了研判,而对农药等有毒物质的检测却只字未提,这显然与学校紧邻化工厂废弃物处置场所的事实严重相脱节。报告固然有瑕疵,但至少指出北侧场地有严重污染问题,不得对地下水进行开发,但学校在建设和使用中仍然将地下水进行了开发。事实上,对土壤的开发,也加重了污染物质挥发的程度,显然进一步将学生的健康再一次推向了更危险境地。一个连学生的人身健康和安全都不能保证的常州外国语学院,又怎能实现“志存高远”的远大目标呢?以怎能“专注于有生命力的教育,让每个生命尽情绽放”这个学校愿景呢?

  此时的常州外国语学院所面临的困境,与上世纪40年代美国拉夫运河案有着很大的相似性。当学校选址处在化工厂危险废弃物处置场所(有的工人常常偷排化工废料),导致地下水处于污染状态,但学校选址和环评的各个环节,却接连“失守”。学校环评,仅是常州版“拉夫运河案”的冰山一角,倘若选址能够深入调查,审批上杜绝未批先建,环评上能够本着对学生负责任的态度,常州外国语学院就不太可能发生今天这样的情况。

  历史是面镜子,不重蹈覆辙,是智力聪明、科学认知和责任心的多重结果。在今天科学水平早已强于历史的情况下,常州拉夫运河案,只能证明相关方面责任心的缺失。

  常州版“拉夫运河案”,看似是一个学校和学校学生的不幸,背后则是相关部门对化工企业排污行为监管失力,是一座城市在对待排污行为和公众健康权、知情权的渎职。常州拉夫运河案,不能任由历史欠账继续下去。相邻地块同样面临的环境污染问题,在没有进行有效防污处理的情况下,再华丽的开发和所谓的公益项目,也难掩其环境污染这颗骇人炸弹。否则,被侵害权益的就不止是常州外国语学院的学生,而是更多的不特定公众了。(作者系四川在线新闻观察员)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