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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问责“十五条”是一记大鞭子
http://www.scol.com.cn(2016-3-29 14:27:0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张闲语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据北京市日前下发的《北京市贯彻〈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的实施办法》规定,对配偶子女管教不严等15种情形将被追责,“裸官”将可能被调整职务,降职干部两年内不得提拔。(3月29日《北京青年报》)

  北京市针对干部能上能下推出的15种问责情形虽然属于地方性的规定,但其中的问题指向和问责举措却极具针对性,不仅对当地干部具有威慑作用,而且对其他地方的干部管理也具有借鉴意义。对于领导干部来说这15条问责亦如一记大鞭子,狠狠地抽打在领导干部的身上。

  从问责层次而言,剑指三个维度。思想意识层面要追责,责任意识不强、法治观念淡漠、作风建设不力、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不力等,总之在主观层面不重视、不落实的干部没有了避风港,没有了借口,这是一种责任倒逼。具体工作层面也要追责,工作中的失误、失职,或者监管不当、处置不力。没有金刚钻就不能去揽瓷器活,领导干部必须要对自己的决策行为负责,不能再继续过去那种瞎指挥、拍脑袋的行为。纪律作风层面更要追责,对于选人用人、干部管理、身边人员管理等都划出了底线红线。从宏观上看,这个15条既有软性的约束,也有硬性的规定,从不同的角度对领导干部进行了扫描聚焦,谁还想当混世魔王,钻干部管理空子,那就等于是自投罗网,自撞枪口。

  从问责情形而言,聚焦实际问题。干部能上能下相关规定早就有了,但一方面是缺乏执行的力度,一方面则缺乏针砭时弊的具体的操作举措。解决问题首先要发现问题,从这个层面而言北京出台的干部问责15条是一种接地气的问题清单。比如,对配偶子女管教不严的问题,这是一个具有共性的重大问题,正是因为领导干部对自己身边的亲近人员缺乏严格的管教,才导致某些干部的作风与腐败问题的频频高发,但如何根治这个问题,始终缺乏一种刚性约束。又如,对于“裸官”问题,虽然也有相关的制度规定,但由于缺乏操作性,也只是停留在纸上,而北京的15条则明确对裸官采取提醒、教育或者函询、诫勉等措施之后,将被调整职务。以问题为导向,才能解决真问题,才能让制度规定有的放矢。

  从问责力度而言,掐中关键环节。干部能上能下,其实关键就在于打通下的渠道。对此北京15条明确违法违纪免职等七种“下”的渠道,树立了“下”的观念。还有就是对降职干部的再启用问题,不能只是看表象,也不能只是一下了之。对此明确规定因不适宜担任现职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的,一年内不得提拔,降职干部在两年内不得提拔。这就为“下”的干部提供了一个缓冲期,避免出现“此下彼上”。总之作为一项地方性的制度规定,必须要有切实的操作性,这样才能起到警示作用,才能起到正向的激励作用。(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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