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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问题疫苗“副作用”不能一概而论
http://www.scol.com.cn(2016-3-26 7:18:1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知风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继中国三个部委在24日下午就“问题疫苗”召开记者会后,世界卫生组织在当天晚间第二次回应该事件。世卫组织重申,接种过期或不当储存的疫苗应不会产生任何额外的副作用和毒性反应风险。(3月24日《新京报》)  

  问题疫苗虽然不是突发性事件,但也引发了不亚于突发事件的社会反响。正是因为问题疫苗不像突发性灾情那样来去匆匆,据山东济南警方通报,2010年以来,该省庞某卫与女儿孙某非法购进25种儿童、成人用二类疫苗,未经严格冷链存储运输销往广东、河南、安徽、四川等全国18个省市。所以给社会带来了更大的震惊和担忧。  

  当然,担忧也包括了问题疫苗的副作用。目前,世卫组织重申,接种过期或不当储存的疫苗应不会产生任何额外的副作用和毒性反应风险。尽管应当相信来自科学层面的结论,但能不能以此消解问题疫苗带来的“副作用”?这就得从公众对问题疫苗的态度中,认识到问题疫苗给社会带来的“副作用”。

  说的不好听一点,此时此刻,将问题疫苗的后果“无害化”,走在对此的追责和惩处前头,就很容易引起公众误解。虽然解除后顾之忧有利于稳定公众情绪,但这起并非天灾纯属人祸的事件,在“中国疫苗监管体系达世界先进水平”的条件下发生了,这已经在人们心里留下了诸多不信任的消极因素。在这种情绪影响下,官方原本用以解忧的说辞,也可能被理解为“脱责”。这就使得一起包含了监管部门严重失职的违法事件,在善后中让相关部门失去应有的公信力。这何尝不是问题疫苗的“副作用”? 

  事实上,对问题疫苗的“无害化”解释,也局限于“不会产生任何额外的副作用和毒性反应风险”。如果反过来说,这些原本起到免疫作用的疫苗,打了等于白打,难道不是后遗症?谁能保证接种了此类疫苗的人,后期没有接触到相关的感染源?如果涉及到感染后再注射的疫苗,比如狂犬病疫苗,就不是后遗症,而是无法挽回的生命了。因此,对问题疫苗“副作用”不能一概而论。  

  客观地说,世卫组织对问题疫苗后遗症的结论是有科学依据的。但是,这对消除问题疫苗引发的社会反响来说,在目前可能作用有限。因为,在对问题疫苗的公众情绪中,有担心,而更多的是愤怒。官方过于强调问题疫苗没有后遗症,既可以解释为以科学的结论安抚人心,也可以被误解为减轻事件的后果。那么,在某些公共事件善后中,公众对相关部门的印象,已经有了“大事化小”的习惯看法。现在强调问题疫苗没有后遗症,会不会最终“若无其事”?这也可能是官方出于善意的解释,被公众误认为用于“脱责”的“后遗症”。  

  着眼于问题疫苗会不会产生额外的副作用和毒性反应,也属于应有之义,但不能小看了问题疫苗的后遗症。在公众心里,问题疫苗的后遗症,远不止“额外”的副作用和毒性反应,其本身暴露出的监管问题和流通环节有关人员的丧尽天良,已经是一种令人震惊的违法现象。试想,涉及到生命安全的疫苗,都会产生监管上的漏洞;这种几乎是谋财害命的勾当,竟然有人敢干,在利益驱使下,还有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干不出来?  

  因此,在查处问题疫苗和对此的“善后”之间,人们或许更多的想看到前者。而局限于对问题疫苗“额外”后遗症的解释,最好结合在对此的弥补过程中。因为,这已经不是一次对接种疫苗意义的知识普及,而是一项十分重要的疾控措施,被涉及到的问题疫苗化为乌有,谁能说不会产生“后遗症”?(作者系四川在线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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