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时事政治 >> 正文
5.7亿问题疫苗露出了监管之“羞”
http://www.scol.com.cn(2016-3-24 8:36:07)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高福生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公安机关破获的涉案价值达5.7亿元的非法经营疫苗案经媒体广泛报道,全国震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此作出重要批示,要求食药监总局、卫生计生委、公安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加强协同配合,彻查“问题疫苗”的流向和使用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对相关失职渎职行为严肃问责,绝不姑息。同时,要抓紧完善监管制度,落实疫苗生产、流通、接种等各环节监管责任,堵塞漏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3月23日《京华时报》)

  疫苗事关公众健康安全,运输、储存、使用及反馈等各个环节都有职能部门监管,来不得半点马虎,不应也不能出事。但这次疫苗却出事了:自2011年以来,在未获取任何药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庞某卫与其医科学校毕业的女儿孙某,从上线疫苗批发企业人员及其他非法经营者处非法购进25种儿童、成人用二类疫苗或生物制品,未经严格冷链存储运输销往全国18个省市的300余名疫苗非法经营人员或少量疾控部门基层站点,累计涉案金额高达5.7亿余元。

  “问题疫苗”曝光后,监管部门高度重视,迅即成立了处置非法经营疫苗案件工作小组,开展“地毯式排查”,全力追查涉案线索。在山东,截至22日下午3时,已有37名非法疫苗涉案人员被控制;在湖南,相关部门已派专案组进驻涉案的湖南华一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公安机关抓捕了一位涉案嫌疑人;最高人民检察院也于22日挂牌督办此案,明确表示“符合逮捕条件的要及时批准逮捕”……这些“雷厉风行”的亡羊补牢之举,虽似曾相识,但不可或缺,让人稍感欣慰。

  不过,更多的人则在关注5亿涉案非法疫苗去了哪儿,都给谁打了,同时也在追问严格的监管为何成了“牛栏关猫”。从相关报道中不难看出,此次事件中的二类疫苗在流通监管上存在巨大漏洞。正常流程下,疫苗的用药单位购买疫苗时应向批发企业索取相关文件,卫生部门以及食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则分别对疫苗接种工作和疫苗质量、流通工作进行监管。可这些重重关卡却形同虚设,让一对尚处在缓刑期间的涉案母女长驱直入,从事非法经营疫苗的时间长达5年之久。

  初步调查显示,二类疫苗销售领域的“潜规则”是“问题疫苗”大行其道的祸首。因为二类疫苗是百姓自己花钱、自愿接种,并由疾控部门、接种单位自主采购的疫苗,有利可图的空间大。当疫苗生产企业的销售人员需要找渠道把即将到期的疫苗销售出去,当疾控部门、接种单位部分人员也想趁机从中分得一杯羹,庞氏母女就铤而走险,当起了“红娘”,大量购买这些临期二类疫苗,也不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运输、保存,再加价销售给其他疫苗贩子或接种单位攫取利润。

  当务之急,一是要深挖二类疫苗销售过程中的黑色利益链条,全力缉拿涉案犯罪分子,依法严厉惩处;二是要全面追查并公布问题疫苗的流向,把危害降到最低;三是要及时向公众科普疫苗相关知识以及现在疫苗接种的注意事项,消除社会恐慌;四是要深入检讨和审视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让那些明知庞氏母女没资质却还是提供疫苗、接受疫苗的责任人,或为自己的把关失误,或为自己唯利是图交足“学费”,用“丢官弃帽”或蹲大牢的教训让他们“长点记性”。

  “修合无人见,存心有天知”。这是职业道德古训,亦应成为企业及经营者、监管者的座右铭。我们相信,此次“问题疫苗”事件之后,必有一批“道德严重滑坡”、没有良心的疫苗生产企业“死”在消费者的唾沫之中,必有一些相关责任人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但我更期待,对那些监管失职、失察的职能部门和相关官员,也要有人领受渎职、懒政之罪。如此,“道德的血液”才不会产生病变,监管才不会出现真空,消费者紧绷的神经才会释然,类似事件才不会重演。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