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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反家暴法”沦为一把生锈的剑
http://www.scol.com.cn(2016-3-2 9:47:47)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郭元鹏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2015年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作为中国第一部反家暴法,该法将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家庭暴力的范畴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均属家庭暴力。(3月1日《中国新闻网》)

  这次新实施的反家暴法是比较详细的,涵盖的范围也得到了拓展。比如说,条文基本上细化到了生活的细节,不仅对于暴力殴打等等有了详细的约束,而且对于精神虐待,对于谩骂恐吓,也做出了详细的处罚规定。最大的亮点是对同居期间的行为也纳入了保护范围。

  可以说,这次法律的前行,考虑到了方方面面的因素,在立法的角度给出了一个较为全面的约束。不过,反家暴法究竟是利剑还是钝刀却是很重要的。法律的庄严不仅体现在条文的严厉上,更在于是不是能够实现无缝隙的落实上。说到这里,笔者想说说3月1日最为火爆的一则新闻。这则新闻是湖南《今日女报》刊发的一则消息。湖南有一位50岁的女性,在家暴的氛围中生活了16年,自从丈夫下岗之后,就成天无所事事,不仅不去赚钱养家还要妻子养活自己,而且家庭常常笼罩在暴力的氛围之中。反家暴法实施了,这位女性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到法院起诉离婚。她说:反家暴法给我撑腰壮胆了。

  这说明什么?这说明其实还是有关法律成了摆设。在家暴的氛围里生活了16年,直到有了反家暴法才想起来去离婚。从一个角度来看,这似乎真的是新的法律保护了她的权益。可是如果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呢?这也说明法律成了摆设。这是因为,即使没有新出台的反家暴法,离婚也是得到保护的。那么,为何被家暴了16年才想起来离婚?以往的法律都保护不了一个弱女子的权益?

  这足以证明一点:再严厉的法律也是害怕成为摆设的。新出台的反家暴法是好的,但是最为关键的是要真落实,要不折不扣的维护弱者的权益,要不搞下不为例,凡是违反规定的都必须让他们品尝到法律的严厉惩罚。

  对于反家暴法来说,有人说是女人的保护伞。这种认知其实也是错误的,随着社会的不断变革,家暴不再是“男人施暴女人”,还是“女人施暴男人”,在家里被欺负的再也不只是女性了,有的男性在家中的地位也是出现了变化的,甚至成为被殴打,被虐待的对象。现实生活中,我们不是就经常看到“脸上破相”的男人吗?从这个角度来审视反家暴法,这不仅是对女人的保护,还是对男人的保护,它是对女人和男人的双重保护。

  家庭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有了反家暴法就有了家庭和谐的基础。问题是,我们该如何让这部好的法律不再沦为一把生锈的剑?(作者系四川在线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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