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一批诸如广州科技和信息化局系统科研单位频发贪腐,引发各方对科技经费投入方式的广泛关注。而事实上,过去数年间,全国科研经费大概只有40%是真正用于科技研发。(1月5日《中国企业家报》)
科研经费本来应该是专款专用,科学利用才对,可现在的情况是,科研经费由于涉及权力寻租,缺乏阳光透明的监管,滥用的情况非常严重。近日,财政部、自然科学基金委联合修订发布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间接成本补偿机制进行延伸;对于部分资金支出提出了实行“公务卡”结算的要求,减少现金支出,实现“痕迹”管理;对于成本补偿方式资助的项目,增加财务中期检查。这些措施都很有必要。但问题是,不管是对资金比例的限制,还是项目费用的“痕迹”管理,这一些都仍然停留在内部的自觉,换句话说,只要潜规则还存在,只要主管人员的权力没有限制,只要科研经费的审批还粗放式管理,存在寻租空间,那么,内部的监控会被瞬间瓦解。
经费的管理从来是一个细活,这一点看一下国外科研经费动辄数百页的管理使用规定就可窥一斑。与之相对的是,我们的经费管理显得过于宽松,各种办法都不过是指导性的意见,缺乏细节的管理和管控。且都拘泥于内部监督。将经费评审、经费分配和经费管理过程向公众公开,主动接受公众监督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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