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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纠结于“布衣参事”的细枝末节
http://www.scol.com.cn(2016-1-22 10:59:31)  四川新闻网    编辑:盛飞
作者:一休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日前,有媒体刊文《了解民情不一定单设“布衣参事”》称,“西部某市政府将甄选3名市民参事”,其中委婉提到的“西部某市”。经查询得知,“西部某市”很可能就是指成都。

  “布衣参事”来源于成都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其中提到,成都将建立“市民参事”制度。而媒体刊文称:“单设‘布衣参事’值得商榷,如果依法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都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选聘的市民参事作用会有多大,是值得打一个问号的。”不知文章作者的提出质疑的依据是什么,但是在笔者之见,“市民参事”是政府决策民主化的又一大进步,是民意上通下达的创新举措,不但不是见不得人、上不得台面,而且还是成都落地改革创新的探索之举。

  据该市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选聘市民参事,身份要符合“三不是”:不是党政机关的官员,不是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不是中共党员;负责收集市民的民生、民向和民怨,把来自基层的声音不折不扣地送至党政领导的“案头”。这种本身为民,取之于民,原汁原味的“布衣参事”,这显然是当前参事制度的有益补充和有效探索。

  文章中提到三点质疑,比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作用发挥问题、市民参事的实操层面履职细节问题、假如“夹带私货”后的纠偏救赎问题等。其实如果从逻辑上说,这是涉及其它层面的问题,不能混淆命题。比如,设市民参事,不是说此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就削弱了,而是两者完全可以并行不悖,取长补短,相得益彰。作者呼吁要更好发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言献策的作用是值得肯定的。但在官方代表委员和参事发挥作用之余,缘何不能广开言路,多纳一条布衣参事之言?而且,谁说设草根参事,就是官方代表委员和参事履职不力的表现?这不是简单的非此即彼,更不是明显的二元对立,肯定布衣参事而否定代表委员也就无从说起。

  再者,建立布衣参事制度,参事日常如何履职尽责,如何广纳民意,如何代表大多数民意,这当然有一个摸索的过程。现在连3名参事的名单都要等到节后才回公布,也许连海选环节都还没走完,这时就担心布衣参事制度是否会在施行中走样,参事是否会挟私自肥,是否无公力救济的空间等等,显然这,这样的担心有些杞人忧天,操之过急,不合时宜。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广开民间言路,总比官方关上一扇监督之门、民意通道要强。布衣参事,侧重点是“布衣”,是接地气,他们本身就是普通百姓中的一员,甚至是弱势群体,能零距离地了解和传递社情民意。

  实际上布衣参事、市民参事已有地方积累经验。据报道,2012年,武汉曾经在全国首开先河,打破以往对参事身份、学历、职业的限制,从普通市民中公选出了三位“布衣参事”担任市政府的“高参”。据武汉市政府参事室业务处处长吴远舟说:“四年时间里,这三位来自民间的布衣参事为武汉市政府提出了200多条建议,有20多条被采用批示,采用率达到百分之十以上。”不可否认,布衣参事在推动政府科学决策上,发挥了实际作用,体现了存在价值。

  正如文章整体肯定市民参事的出发点和用意:“可以视作政府参事制度的一个创新和探索,有别于目前从专家学者、社会名流中选聘的政府参事,专司从百姓的视角对政府工作提出意见,以解决参事中缺少平民的问题。”国务院参事室参事业务一司司长张彦通也曾提到,在今天政府决策面临复杂性更大的情况下,更需要政府在决策的时候听到更多来自不同方面的声音,积极推进参事工作的创新。

  “市民参事”无论是“推进建立公众政策的重创空间”,还是“拓宽民意和民事的汇集渠道”,无疑都是一种制度创新,最终是否能真正发挥作用,时间自会证明。至于年龄、称呼等细枝末节问题,无关宏旨,不需过度纠结,更不用急着否定,是否有真效果,还需要通过实践来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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