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通奸”不该演变为网络暴力

http://www.scol.com.cn2016-1-21 14:17:3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向旭平
  近日,四川两名法官长期上班时间“通奸”,引发媒体和网友的关注。1月20日,当事人所在单位已表示将对该事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根据查实情况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目前,涉事的两名法官已经被停职。

  作为国家的公职人员,长期在上班时间“通奸”,藐视法纪,知法犯法,如果经过调查确有此事,那么必须依法依规严厉惩处,这一点无可厚非。事实上,虽然现在仍在调查核实,但涉事的两名法官已经受到了“惩罚”,这一惩罚来自网友的“口诛笔伐”,相信这种惩罚对当事人心灵的打击,远远大于法律法规的惩处,因为这种惩罚触及了当事人的隐私和尊严。

  之所以会有如此的效果,当然归“功”于举报人的举报方式,举报人将自己手中的证据一股脑儿捅到了网上,不仅曝光了当事人的单位、姓名、身份,就连一些细节也一览无余,这种网络曝光的方式确实很有威慑力,也会促成事情的彻底调查和处理,但是,这样的曝光方式也很粗暴,且不说举报人所列事实是否可以证明“通奸”成立,就算是所列举事实足以证明“通奸”成立,这样的举报也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对当事人造成了人身的伤害,这样的伤害超越了法律惩罚的范畴,带有“网络暴力”的色彩。

  在加强作风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今天,举报干部腐败和作风问题渠道可谓四通八达,不仅各地都设置了网络理政、网上信访、网络举报和书记市长信箱等平台,而且中纪委也开设了网站和微信举报,同时,各地对此类现象更是高度重视,可以说不愁问题得不到重视和解决,通过相关部门设立的渠道进行举报,既能达到严肃纪律、惩治腐败的作用,又能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严。

  当然,通过网络曝光的方式,很多时候确实可以达到“一竿子插到底”的效果,但是,这种方式的负面影响也很多,除了缺乏对涉事人员隐私和尊严的保护外,还容易放大负面效果,比如在这起事件中,就有网友以此为由,认为法官队伍就是这样的素质,给法官队伍贴上“标签”。此外,网络曝光也是鱼龙混杂,一些网友把网络作为宣泄个人不满情绪的平台,捕风捉影、凭空捏造,制造噱头和谣言,扰乱公众的视线,滋生网络乱象。

  目前,四川两名法官“通奸”事件尚处在调查之中,在事实没查清前,肆意地批评和谴责,甚至以此“标签”法官队伍,显然是缺乏理性和不负责任的行为。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和深度融入,每个人都不可能独立于网络独善其身,因此透过这起事件,更应该反思如何规范和使用网络举报,避免网络举报僭越法律的范畴,带着暴力的色彩。(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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