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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不设“天花板”必须要“铺地板”
http://www.scol.com.cn(2016-1-29 8:58:3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郭元鹏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眼瞅着猴年春节就快到了,辛苦了一年的上班族们都准备着休养生息,用春节的喜庆洗净身上的疲乏。而一年一度的年终奖无疑是左右着大家心情的重要因素之一。大型招聘网站智联招聘近日发布《白领年终奖调研报告》显示,今年的年终奖情况不太乐观,总体平均值为10767元,比去年足足缩水3000元。厦门白领人均年终奖为8880元,最让员工纠结的是年终奖出现了冰火两重天。(1月28日《海峡导报》)

  每到春节前夕,都是网友晾晒年终奖的时候。有的人晒的是笑脸,有的人晒的是哭脸。有的公司的年终奖达到了10万元,有的公司的年终奖才几百元。不仅如此,有的公司发的是现金,有的公司发的是白条。有的公司发的是一台电视,有的公司发的是一箱苹果。

  辛苦了一年,付出了一年。当年终奖差距是天壤之别的时候,谁的心里都不会好受的。假如说,是在同一家公司,同样的工种,有的年终奖是10万元,有的年终奖是几百元,那还真怪不得企业,在多劳多得的时代,人家能拿到10万元,你只能拿到几百元,这就应该从自己身上找问题。这说明企业并没有亏待员工,只是自己的付出不如别人,自己的成绩不如别人。

  可是,有的时候这种差距却是难以让人理解的。打个比方说,在同一个城市,在同类的企业中,这家企业的年终奖是火焰,让员工高高兴兴的回家了,而那家企业的年终奖是冰水,让员工带着一张苦瓜脸回家了。年终奖的冰火两重天现象的出现,说明年终奖还没有被纳入“合法薪酬”的制度架构。

  表面上看,年终奖只是一种激励性收入,是不是发或者是发多少,都是企业的事情,劳动监管部门是不能过问的。不过,这也只是理论上的合理,却不符合人间情理。员工在为企业付出后,确实领到了工资,但是他们也促进了企业的发展壮大。企业的成功里,有着员工的汗水。到了年底,理应把企业的喜悦与员工分享。这就需要建立一个新的制度体系,让在私营企业务工的人员也有两份工资,一份是按月发放的月工资,一份是年终发放的年终奖。这就犹如机关事业单位一样,有按月发放的基本工资,还有按年发放的绩效工资。私营企业的年终奖不能永远处于监管之外,不能永远只是企业自觉行为。

  这就需要规范年终奖。如何规范?笔者以为要给年终奖设立一个底线。也就是我们常常说的“地板”。年终奖要设立一个“地板价”,监管部门可以依据企业的发展情况进行核算,找到一个企业和职工都能满意的“地板价”,可以不设置“天花板”,但是一点要设立“地板价”。

  同样辛辛苦苦,不能让有的企业发放的是“小苹果”,有的企业发放的是“苹果树”。年终奖冰火两重天,需要制度之火融化寒冰。年终奖,不设“天花板”,但是必须要“铺地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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