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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让请“鸡爪女”参加年会的公司出出名
http://www.scol.com.cn(2016-1-10 7:51:2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张传发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公司年会‘鸡爪女’竟是表演嘉宾,出了名后身价不跌反升。”今天有网友爆料称,网络上被热议的女子在上海地铁吃凤爪,骨头随地乱扔事件的女主角“王若扬”现身公司年会,作为表演嘉宾进行演出。网友“@我叫三颗牙”发帖说:“篱笆爆料昨天公司年会,鸡爪女竟是表演嘉宾…且貌似事件发生后,鸡爪女身价不跌反升,据说现在的预约已经排到年后……那些道德舆论谴责有用?伤不到她?”(1月9日 东方网)  

  一般来说,如果不是广告宣传而是新闻报道,记者于新闻中是不该让企业名称“露面”的,否则就有“免费广告”之嫌,外界就会怀疑记者个人得了企业的好处,所以,这则新闻的图片里仅有“2016 Party 中国上海”这几个“关键词”,而有意遮蔽了“企业名称”。

  但是,有“一般来说”,就会有“二般来说”,也即有“特殊情况”;在此,笔者建议我们的媒体应为那家邀请“鸡爪女”参加年会的公司做回“免费广告”,明明白白地将其“尊姓大名”加以曝光,好让人们细细瞅瞅那家公司的“尊容”。

  小农社会,地广人稀,某人在一个地方“吃了什么,撒了什么”,没多少人关心,也“无关紧要”;而“工业化+城镇化”的时代,特别是在大城市,尤其是在地铁这样一个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不是说“实在是饿了不可以吃东西”,而应该“尽可能地不在地铁里吃东西”,也应该自觉地“不乱扔垃圾”,这是“城市文明”的需要;然而,“鸡爪女”在地铁时吃鸡爪,不但不听人劝阻,反而有些“理直气壮”,这就有些“欠理”了。

  “鸡爪女事件”,表现的是“城市文明”进程中先进与落后之争。地铁里吃鸡爪,算不上犯法,但,多少有些不文明;在这“是是非非”面前,作为一家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作为企业的“老总”,应该“是非分明”,可是,那家身在“中国上海”的企业,开年会时竟然邀请“鸡爪女”去表演,这是什么态度?显然是在支持“不文明”,这种“邀请”是逆历史潮流的。

  “大江东去”,应该相信我们这个社会,绝大多数公民会越来越讲究“城市文明”的。如若将那家邀请“鸡爪女”去做嘉宾公司曝光出来,公众一定会鄙视之,“爱屋及乌”,或许人们就不会再购买那家公司的产品,“江河日下”,看谁还敢再请“鸡爪女”去参加年会,看谁还敢再请“鸡爪女”去做“表演嘉宾”,看谁还再敢“花钱买臭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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