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法定期限内登记立案率100%;在全国率先推行“申请执行人权利清单”制度;全面建设诉讼服务中心、网上诉讼服务中心、12368热线“三位一体”的诉讼服务体系,司法为民工作进一步提升……今年法院工作报告,彰显出过去一年,省法院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司法公正建设,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在法治四川建设的征途中,留下的坚定步伐。(1月27日 四川日报)
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党的十八大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重大战略部署,明确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四川作为法治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自然也需要跟上法治前进的步伐。
“民告官”可以说是法治问题中的冰山一角,从古至今,“民告官”都是老百姓心中的一个症结,不仅仅在于身份的差距,更在于法律的执行力度掌握在“权者”手中,老百姓的权利是在是难以得到维护。
法律的作用就在于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不管对象是谁,只要触碰了老百姓权益的底线,就应当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而传统对“民告官”的认识,让法治的前进步伐显得尤为艰难,但是这并不能阻止法治前进的脚步。
从“民告官”案上升不难读出两种意思:第一,法律的公平正义性得到了体现,官员并不是法律的“法外之人”,只要触犯党纪法规,也是没有例外的。第二,“民告官”说明了老百姓的法治意识得到了增强,善于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了,这是一种法治观念上的进步。
执行“权力清单”显然让法治的进程更快了,因此这是一种“精准滴灌”,既维护了与执行有利益关系人的权益,又是一种有效的监督,能有效破解“民告官”的难题,让“法治红利”真的落实到老百姓的身上,推进法治中国步伐。(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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