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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富于民,个税必须放过“没毛的大雁”
http://www.scol.com.cn(2015-12-22 8:27:28)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郭元鹏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有媒体报道,目前财政部正在抓紧研究个人所得税改革,财政部税政司多次组织专家开会研讨,个税改革方案已初具雏形。上周,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问卷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 57.3%的受访者建议降低税率、调低工薪阶层的税负。但是,一些专家不赞成提高个税起征点。(12月21日《中国青年报》)

  个税改革牵动千千万万目光。无疑,在这些聚焦的目光中,最焦渴,最期盼的眼神来源于“没毛的大雁”。也就是说,是社会最底层的人。个税全称,叫个人收入调节税。这个税种起初的推行,目的并非是孤立的为了收税,而是为了调节个人收入差距。说到底一句话,就是要促进收入分配的科学与合理。

  这个税种实施的初心,是为了促进社会的和谐。不过,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在社会演化过程中,用于调节个人收入的税种,变成了“雁过拔毛”。成了“要从此处飞,留下大雁毛”的尴尬。大雁也是分为很多种的,有的是羽毛丰满,有的是羽毛稀落,有的本身就已经光秃秃。这个时候,个税的作用就应该是从羽毛丰满的大雁身上拔些羽毛,让那些身上光秃秃的大雁,也能得到羽毛的温暖。当个税起征点很低的时候,就会出现这样的尴尬:羽毛丰满的大雁没有感觉,羽毛稀落的大雁更加稀落,没有羽毛的大雁已经被拔的血淋淋。从个税的天空飞过去的,不是大雁而是几根羽毛,大雁却落地了。

  这样的比喻似乎有点极端,却着实更加形象。财富在缩水已经是一个事实。也就是说,在银行存钱的时候,或许那笔钱可以买20平米房子,可是当取出来的时候,也只能买10平米的房子了。这就需要个税提高起征点,让这些人能有能力应对财富缩水。个税也不能仅仅依靠月度收入来决定。打一个比方,一个做小生意的人,他在市场卖鱼虾。这个月的收入可能高些,超越了个税起征点,这个时候他就需要缴纳个税。可是,下一个月生意不好,只能收入800元。总体一平均,他远远低于个税缴纳能力。收入高了交税了,收入低了谁能补给他?笔者的意思是说,个税征收必须区别对待,对于收入稳定的应该是一个标准。对于风雨飘摇的职业应该多些温暖,不能仅仅依据月度收入来区分。

  眼下,国家正在积极拉动消费,刺激消费,出台了很多政策。但是,有钱人该吃的吃了,该喝的喝了,家里已经有很多房产和名车了,他们还能被刺激的去消费吗?拉动消费才能促进经济发展,而拉动消费还需要拉动普通人的消费。这就要让普通人有消费能力。这也就是国家已经提出多年的“藏富于民”,只有藏富于普通的人民,才是和谐的社会。

  从藏富于民的角度,从拉动消费的角度,从应对财富缩水的角度,个税改革都应该做到放过“没毛的大雁”,要有杀富济贫的勇气,不仅要提高起征点,而且对于富人的个税要加大征缴比例,这样才能让个税发挥调节个人收入,公平财富分配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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