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草案拟写入“全面二孩”政策,取消独生子女奖励,不再鼓励晚婚晚育,延长生育假,修正案拟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12月22日 人民网)
该草案一出将网友对拟删除晚婚晚育的评议推向了高潮,网友们是纷纷吐槽,甚至有媒体报道成都女子听闻晚婚假或从23天变3天,想立马扯证。笔者从网友评议的具体内容看,吐槽的还不仅仅是年轻人,还有中年人。笔者认为,之所以受到众多网友的质疑,其原因是网友的心理删除晚婚晚育假的背后还有无数道坎没有迈过。
不过,冷静下来,认真分析,我认为,拟删除晚婚晚育假不是坏事,应该得到支持。现在的所谓晚婚晚育假实际上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假期,很多单位因工作忙、人手紧等种种原因把休假的人召回来,特别是一些私营企业员工因请婚假、产假而辞退,同时,一些老板总会找到理由,你休了假,不辞退你,但是全勤奖没有了,福利待遇减少了,致使很多人不愿意休假,因此晚婚假也是名不副实,是一种忽悠型假期,多数情况得不到落实,拟删除晚婚晚育假、延长产假,无非是把取消的假期集中起来哺育孩子,没有侵犯公民休假的权利,同时假期总体变化不大。
当然,拟删除晚婚晚育假、延长产假的要义,并非只是取消和延长。事实上,这样的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对现行生育政策进行重大调整,更需要用完善的制度为前提来获得广大公民的支持。笔者认为,删除晚婚晚育假、延长产假,必须出台强制法律落实相关制度,这应该作为保障公民权利的重要工作来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作为保障公民(特别是女性公民)享受相关权利的主管部门,延长产假这是公民(特别是女性公民)应有的权利,必须落实。笔者建议,国家可采取两个方面的举措,一是出台公民(特别是女性公民)延长产假的专门法律,在这个法律里面,要加大惩戒力度,并做好宣传普及工作;二是要建立专门的落实工作机制,既要主动检查各地各单位的执行情况,对于没有执行落实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惩;同时要广泛接受公民举报,坚持有举报必查处,必回复。我想,对于删除晚婚晚育假、延长产假不是难落实,关键是能不能强力来管。
删除晚婚晚育假,延迟产假是落实“全面二孩”政策作出的一系列举措,这并不是坏事,我们应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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