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黄打非是警方义不容辞的责任,有群众举报当然得前往查实。众所周知,“卖淫嫖娼”是治安处罚法调整的范畴,是指不特定的异性或者同性之间以财物作交换,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回溯一下这起备受关注的环何人士“卖淫嫖娼”事件:11月30日,环保人士徐某和田某某一起前往宁德,对镍合金加工企业的污染情况做调研。当晚,两人用各自身份证各开了一间房。12月1日,两人直接去了污染现场。在现场,两人遇到了自称是警察的人盘问,并要求其出示身份证。2日晚8时许,两人回到酒店。徐某称,出于安全考虑,加上田某某感冒发烧,两人决定搬到一个房间住。3号凌晨5点多,警察来查房。徐某还称,在派出所询问时警方曾对其有辱骂、殴打等行。最后经调查,两人系朋友,未发现二人有违法行为。
但令人感到蹊跷的是,此两位环保人士分别来自于北京和天津,他们此行关注的企业分别为鼎信镍业和义联集团,都是当地的龙头企业。2014年,鼎信系列项目上缴利税3.6亿元,但鼎信的前三期项目都曾因未批先建受过多次处罚。而总投资高达17.6亿美元的“台湾义联镍合金不锈钢项目”,同样因违背了“先环评、后立项”的基本原则而受到多方质疑。
联系起来想一想,此两人被群众举报“卖淫嫖娼”,是一种巧合还是有人从中作梗?这也正是社会舆论高度关注此事件的正在原因所在。退一万步来说,即使此两人的确是被群众所举报,那么警方在派出所又是否可以对其进行辱骂、殴打,这已经涉嫌滥用警力。问题的关键在于,不远千里相约前往宁德调研企业环保问题,如此“卖淫嫖娼”之成本用屁股也想得到,成吗?
环保人士在环保调研期间,出现被跟踪、盘问,甚至被“群众”举报“卖淫嫖娼”,真相调查起来并不难,面对公众的质疑及时回应也并不难,难就难在当地执法机关、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心虚,不敢直面公众质疑。
中国社会正进入前所未有的互联网舆论时代。这个时代的鲜明特点就是,人人都是记者,人人都可以发布自己掌握的事实真相,人人都可以随时表达对政府部门的质疑。面对环保人士“卖淫嫖娼”被抓一事,当地有关部门不能保持沉默,无论对与错都应该给公众一个明明白白的交待,有错则改,无错加勉,否则不但保护不了执法部门的权威,反而因其备受质疑而丧失了公众的基本信任,从而动摇了公正执法的社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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