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敬明讲“黄段子”是“流氓”吗?

http://www.scol.com.cn(2015-11-19 8:19:4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乔志峰
作者:乔志峰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郭敬明发文讲“黄段子”,网友:你怎么这么流氓。11月16日晚上,郭敬明在其微博中晒自己小狗的照片,并发文称:“小哔,你这个眼神几个意思?我都没说什么,你还不高兴了?硌着你了?”照片中小狗狗躺在郭敬明的裆部。网友看到后,纷纷评论:“裤子扣好?干脆脱了吧脱了吧”、“这狗眼神绝了”。(11月17日光明网)

  严格来说,郭敬明讲的算不算“黄段子”,还真不好认定,毕竟人家的博文并无一个脏字,更没有赤裸裸的表述。不过,其博文配上照片,只要是成年人便能立即心领神会,洞悉其背后隐藏的“精神实质”。最起码,郭敬明发的这东西不那么“高雅”,也很容易让人“想歪”。不管是有意无意,客观效果就是这样,否则也不会被网友责为“流氓”了。

  其实,即使郭敬明的博文确实存在某些“暗示”,也无须过度苛责。就他那小身板,这种“暗示”带给人的顶多是哑然失笑罢了。他或许也就是想以此种方式卖弄一下自己的“机智”和“幽默”、博粉丝一笑而已。作为个人微博,抒发情感碎碎念、记录生活的鸡毛蒜皮,也是其重要功能之一,无须给其赋予过多的社会功能和引导功能,轻松一点、随意一点也未曾不可。

  当然,毕竟郭敬明是所谓的“公众人物”,粉丝众多,有一定的影响力,应当比普通微博用户更加谨言慎行,多一些自我约束。讲些隐晦的“黄段子”,成年人看了也就一笑了之,未成年人看了或许就会产生困惑。虽然发微博是私人的事儿,可微博却同时也是个开放的平台,各种年龄阶段的人群都能看到,还是要顾及到方方面面的感受,也不能置“社会效应”于不顾。

  近年来,微博已经成为最重要的社交平台之一,迅猛发展的同时也难免出现泥沙俱下的问题,一些不太好的信息也时有出现。造谣的、诈骗的、贩卖色情的,这些属于违法信息,好判断、好处置。而对于某些打擦边球的信息,虽然可能涉嫌低俗,却并不违法,不太好界定和处理。并且,某些信息(比如说恶搞段子)还有一定市场,得到部分网友的青睐,也不能一棍子打死。

  怎样才能在维护个人发微博自由的同时,也能兼顾社会效应和未成年人的保护呢?一方面,需要微博用户特别是公众人物更为自觉,尽量少发、不发容易引发不良影响的微博,同时也需要粉丝们增强辨别能力,将某些微博直接过滤掉,不转、不评、不点赞有时也是一种态度和责任感的体现,也能起到一定的引导风气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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