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不妨再高些

http://www.scol.com.cn(2015-10-8 8:15:28)  四川日报  编辑:周帆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刘鹏
作者:刘鹏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发布全国各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截至9月28日,全国各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中,深圳以每月2030元居首位。而月最低工资标准垫底的黑龙江,每月最低工资标准仅为1160元,而这一标准自2012年12月1日起实行,之后便未做调整。

  在经济增速放缓的大背景下,全国大部分省份都能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一定上调,这显然是让人欣喜的。但总体上看来,当下各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依然有点低,上调的幅度还可以再大一点。

  理由有三:一是在全国目前的物价水平下,最低工资标准已经很难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二是与平均工资相比,最低工资标准实在是太低。比如此前统计部门发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城镇职工年均工资49969元,也就是每月4164元多。但在黑龙江,每月最低工资标准仅为1160元,与平均工资差了整整3004元。再以上海市为例,2014年上海月平均工资7214元,但调整之后,2015年的上海最低工资标准不过区区2020元,两者之间相差5194元。三是目前我们国家正在进行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大幅提高劳动者收入是国家发展的需要,是收入分配改革的必须,也是平衡收入差距,避免贫富分化的需要。而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无疑是收入分配改革的第一步,是“提低、扩中、限高”的居民收入增长机制的基础内容之一。

  最低工资标准是劳动者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它除了保障基本生活、维持生存等之外,还应略有节余。

相关评论
作者文集申请开通文集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