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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斤青蟹二两绳贱卖了三门诚信
http://www.scol.com.cn(2015-10-11 8:10:4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华评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宁波人爱吃蟹,家人团圆朋友相聚,白蟹、青蟹、大闸蟹都是少不了的餐桌美食。可中秋节前后,记者连续接到好几位读者的电话,对青蟹绑绳过度很是气愤。“我妈从市场买回两只青蟹,每只青蟹的绳子达30多米,这到底卖的是绳还是青蟹?”经记者实地体验证实,购买一只青蟹,绳子占重比超过20%(据10月10日《现代金报》)。  

  消费者购买高达七八十元1市斤的青蟹,捆绑一只青蟹的绳子就有30多米,重量超过青蟹裸重的五分之一,而从记者的实地探访情况来看,这种“过度捆绑”在当地青蟹市场不但非常普遍,而且堂而皇之。而针对这一问题,当地媒体从2011年至今也报道多次,情况非但没有好转,消费者要购买无绳捆绑的裸蟹,反而还要高价预定。虽然早在2011年6月,浙江省质监局即发布省级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三门青蟹》(DB33/T832-2011),不但规定“三门青蟹”这一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范围,该标准对肥满度、蛋白质含量、捆扎物重量等指标进行了细致描述。按照这一规定,三门青蟹的包装重量不得超过自重5%。然当地相关部门却表示目前市场青蟹绑绳仍处于“执法盲区”。  

  有省级明确规定标准,完全可以作为基层执法部门的执法规范和依据,对于过度包装的处罚,国家也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何以到了宁波,到了三门青蟹身上,就变成了“盲区”?这样的回答显然让人难以信服。而据市场给青蟹进行实际捆绑的养殖经营户表示,对青蟹实施捆绑,一般50厘米就能捆牢,如果蟹大一点,80厘米也够了。不到一米就能完全捆牢的青蟹,大多商家却用了30多米。拿绳子当青蟹卖,本质上就是一种欺诈消费,无论按照消法还是商品销售及市场管理方面的相关法规,这样的行为显然都属于处罚打击对象。此前媒体报道这一现象时,当地相关部门曾称“不好管”,时过几年,在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相对健全完善的如今,当地部门居然还认为“在流通领域青蟹绑绳执法可参照的法律依据没有”,这样的执法水平和态度是否过于荒谬?  

  前些年,商品过度包装问题没少被舆论所诟病,通过一系列的市场整治,包括大闸蟹在内的一些过度包装现象都基本得到了遏制,再加上人们理性消费意识增强,过度包装已经越来越没有市场。“三门青蟹”是当地极富特色的标志性水产品,不仅远近闻名,更受到众多消费者的青睐,无论出于对地方特色产品声誉的维护,还是出于三门县政府的形象,再或是遵循市场游戏规则和保护消费者的权利,当地相关部门都应当确保青蟹市场的规范和“货真价实”。然从实际市场中我们却看到,经营户不但普遍过度捆绑,更有经营户将其他地方的青蟹拆开绑绳,然后将新的标着“中国青蟹之乡三门青蟹”的商标带换上,摇身一变就成了“三门青蟹”,而对这样的公然造假,相关部门依然是眼不见心不烦。由此可见,对“一斤青蟹二两绳”并非没有执法依据,更没有处在“执法盲区”,是相关部门的执法态度和责任意识出现了严重“障碍”。  

  地方树立起一个特色品牌不易,保护和让其发扬光大对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更是一种挑战。能够成为全国叫得响的“中国青蟹之乡三门青蟹”,足见当地政府和群众为此付出了何等代价。将这一来之不易特色商标印成绑绳,毫无珍惜的累累捆扎在一只青蟹身上,甚至明目张胆作为造假标签,这不仅是在自毁声誉,相关部门的姑息乃至纵容,更是责任意识的缺失,表面看是绳子卖个蟹价钱,经营户是赚大发了,但实际上却贱卖了“三门青蟹”的声誉甚至三门政府的诚信,这个账,不知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算过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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