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近日下发通知,规定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记者从北京市民政局了解到,北京市已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停止向个人开具(无)婚姻登记证明。
(9月16日《新京报》)
近期,一些类似于“证明我爸是我爸”、“证明我妈是我妈”、“证明我不用天然气自杀”等奇葩证明遭到了网友批评。与此同时,公安部、外交部、国家旅游局开始清理奇葩证明,但根据新闻报道来看,采取的措施基本都是“不开具证明”。而不开具证明并不代表就不需要证明,那么问题来了,有关部门撂挑子,奇葩证明怎么开?到单位怎么办得成事?
这些机关不开具证明,那么,谁来为老百姓开具办事所需的证明呢?必须指出的是,相关部门不开具证明,并不能杜绝奇葩证明,取消这些证明才是根本。一些机构、单位要求公民开具这样那样的证明,有的是上面有要求,有的是为自己推卸责任。只有明确取消那些不必要、可有可无的证明,只保留必须需要公民开具的证明,才能从源头上堵住奇葩证明。如此一来,不但减少了老百姓的麻烦,也减少了开具证明的机关的麻烦。更重要的是,提高了有关部门的办事效率,如此一举多得的好事,需要我们尽快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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