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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应先改国企负责人薪酬
http://www.scol.com.cn(2015-9-9 7:55:2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毛开云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随着一份长达20页国企改革纲领性文件的低调流出,国企改革指导意见终于靴子落地。《经济参考报》记者从多家央企处证实,这份名为《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目前已经下发至企业。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已经中央审议通过,近期将正式对外公布。(9月8日国际在线)  

  国企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无疑是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国企改革理应首先改革国企负责人薪酬。在我国的当下,收入差距过大,这是不争的事实,实施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势在必行。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目的,不仅是通过改革将国企负责人中偏高、过高的薪酬水平降下来,更重要的是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形成机制。不过,改革确实将呈现国企负责人薪酬整体下降效果——改革后的多数国企负责人薪酬水平将下降,有的国企负责人下降幅度还比较大。  

  国企负责人薪酬下降后,不能搞普通员工薪酬层层降薪。如果层层降薪,就违背了缩小差距的初衷,既不符合规律,也不符合原则。据悉,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重点对象是由组织任命的国有企业负责人,而国有企业内部职工薪酬分配制度,将按照公司法等法律规范和有关政策,由企业自主决定。那么,这就完全可能出现员工薪酬层层压缩和降薪的情况。所以,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要按照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平等协商确定、政府监督指导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要进一步完善最低工资制度,确保最低工资提高与经济增长同步;要按照中央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职工工资增长机制,确保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要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要进一步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努力推动企业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保障职工工资增长。  

  薪酬改革,牵动人心。实施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必须抓住关键,即“提高两个比重”: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唯有将“提高两个比重”落到实处,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才有实质意义;唯有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顺利推进,国企改革才有可能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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