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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工作新条例提升巡视利剑精准度
http://www.scol.com.cn(2015-8-15 7:27:3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林伟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今年8月3日,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巡视工作条例是党内监督之利器,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依纪管党建设党的有力制度保障。近日,中央纪委副书记张军同志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就巡视工作条例修订和颁布实施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2015年8月14日《人民日报》)

  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曾经发表过这样一个经典论断:“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而事实也早已表明,腐败不是权力活动的必然产物,但却是权力失去制约和监督的直接结果,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易被误用和产生腐败。一些领导干部腐败堕落,自身不过硬是根本原因,监督不力是重要原因。

  我们党绝不容许存在不受监督的权力,也绝不容许存在不受监督的组织或个人。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是对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探索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方面重要经验和实践成果的总结。

  巡视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平台,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重要方式,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监督的重要抓手,全面从严治党和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手段。而巡视工作条例则是党内监督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作为新形势下做好党的巡视工作,进一步推进党内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纲领性文件,修订后的巡视工作条例,紧扣党的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六大纪律”,对“四个着力”监督内容作出新的概括,将“实现巡视全覆盖、全国一盘棋”明确写入“总则”,对落实巡视全覆盖要求作出具体规定,既解决了巡视内容过于宽泛问题,又做到严格用纪律衡量规范党员干部行为,凸显了纪在法前、党纪严于国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的本质要求,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一刻不能放松的现实需要,顺党心合民意。

  特别是新条例在内容上和形式上都有创新,如常规巡视和专项巡视“双剑出击”、中央巡视和地方巡视“两线作战”,其核心意义都在于提高“寻虎找蝇”的精准度,使其方式更为灵活,针对性更强,权威性更强,让巡视能够更好地发挥利剑作用,在巡视工作法规制度建设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故此,新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如果说新条例是利器,那么,巡视就是利剑。正像专家所分析的,可以预见,在新条例指导下,今后的巡视工作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进一步实现有的放矢、精准打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这对完善巡视制度,规范巡视工作,盯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将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

  在这个意义上说,条例利好,落实为要。各级党组织要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切实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新条例,把取得实效作为检验落实新条例的重要标准,在抓成果转化上下功夫,不断健全巡视成果运用机制,提高巡视工作水平和成效。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理解新条例精神,不做旁观者,不当局外人,在切实提高党章意识,严格遵守党规党纪的同时,支持、监督新条例的贯彻实施。巡视工作的“专业机构”、“专业人员”更要严格依照新条例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巡视利剑的作用。这样,才能真正使巡视工作成为下情上达的“直通车”,反腐倡廉的“监督哨”,发现问题的“显微镜”,预防腐败的“保健师”,关心干部的“康复院”,经济发展的“助推器”。(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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