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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群众办寿宴需满70岁是拙政
http://www.scol.com.cn(2015-8-5 8:39:28)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范安华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四川巴中通江县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和群众操办酒席的通知》规定,群众办寿宴需满70周岁。4日下午,通江县委办公室回应新京报记者称,《通知》的出台是建立在当地的具体县情上,也是老百姓的希望。(8月4日《新京报》)

  老百姓希望政府出台约束性的文件,这种情况有可信之处。因为一些地方人情宴盛行,让人实在招架不过来。什么婚嫁宴、丧事宴、寿宴、升学宴、满月宴、乔迁宴……说出名堂就成宴。这些杂七八拉的宴席,可不是好吃的,只要酒杯一端,红包就要奉上。人情宴,已经演绎成了吸钱宴、掏钱宴。

  当地百姓对此有苦说不出,躲也躲不了,此时此刻,政府出台文件约束这个流弊,而且最早在该县空山乡推行禁止滥办酒席的作法,村民比较满意,被村民广泛接受。于是,前面的鞋子,自然成了后面的样子。

  通江县委办公室就此作出的回应有事实依据,不能说没有道理。但是,有一个问题需要澄清。对于有合理内核的酒席,是不是应该一棍子打死,如同倒洗澡水,是否可以连同小孩子一起倒掉?

  群众所办的这种酒席,哪种酒席,有的经历了多少代,多少年的沉淀,已经成了一种风俗,有的虽然兴起时间不长,但也正在卷入风俗的潮流。并不是说存在的都是合理的,风俗有雅俗之分,优劣之别。是雅是俗,是优是劣,联系到群众操办酒席上来衡量,就是要看有没有裹挟铜臭气。如果是为了祝寿,为了纪念,根据家庭实力和自己的亲戚朋友圈的大小,办个几桌甚至几十桌,完全可以悉听尊便,根本不需要也不应该加以干预。如果是为了捞钱而大办酒席,的确是一件令人不齿的事。

  对待带有世俗气、铜臭气的捞钱式的酒席,政府当然可以管一管,但不需要赤膊上阵,更不应该制定条条框框,而应该加以正确的引导。比如,由政府出面或由党委协调,建议文明办、工青妇、教育、餐饮协会等组织发倡议,倡导人们文明办酒席。笔者所在地区办这类酒席就已经形成了一种良好的风俗,有相当数量的人家不论办什么种类的酒席,谁主办,谁做东,因而办多办少,东家自己定规模,请吃、吃请,互相不收红包,这种做法,政府及其部门、机构也没有出面倡导,而是一传十、十传百地带动起来的。

  群众办寿宴之类,政府管不了,也不应该管,管不好。发文管理这类事,丧失了人性化,损害了政府的形象,也冲击了餐饮业的发展,实在是吃力不讨好,这是行政中的拙政,拙政中的懒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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