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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一纸公文营造不出民间新风尚
http://www.scol.com.cn(2015-8-5 8:23:5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钟烁明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最近,巴中市通江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开发布了一则由中共通江县委办公室、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和群众操办酒席的通知》。通知对操办酒席规范力度很大,除了对国家公职人员酒席范围界定进行了规范外,还对农村和城镇居民允许举办的酒席申报范围作出了明确:农村和城镇居民酒席申报范围界定为婚嫁酒、丧事酒、寿酒。其中婚嫁酒由本人或父母提出申请,必须提供结婚证明;丧事酒由子女、配偶或直系亲属提出申请。而办寿酒则要求老人年龄70周岁及以上,每间隔十年可操办一次(即70周岁、80周岁、90周岁、100周岁,以此类推),还必须以身份证或户口簿为准。通知还明确,除以上三类外,乔迁、升学、满月、参军、开业、钉门、立碑、过关、谢师等一律不允许操办酒宴。(8月4日光明网)

  从当地政府出台这个通知的背景来看,是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当地民间请客送礼之风泛滥成灾,民众不堪重负、怨声载道;一是一年前在办酒成风的空山乡有过整顿此风的试点成功经验。要说,移风易俗政府责无旁贷,采取必要措施消除陈规陋习的努力无可厚非。但细想起来,不仅其中的一些规定不近人情,让人难以接受,而且试图以行政命令来解决问题的做法也显得粗糙。长期形成的低俗民风,其实已经演变为一种默认的共同行为方式,要真正纠正谈何容易,绝非一纸禁令能行。

  不必说诸如70岁以上才准许申办寿宴会让多少人今生无缘,会在落寞之余产生抵触,落实起来有多么困难;也不必说通知精神与“法无禁止即可为”有几多离合,会搅动多少人性与法律的舆论纷争。就说这手续繁琐的申报和一些传承千年的民俗也被拒之门外,就给本来喜庆的事宜带来一丝纷扰。更何况,并非所有的酒宴都是陋习,其中也不乏纯粹喜庆乐呵之类。在次语境下,政府强行禁止、一刀切,政令与民意不能调和,不管初衷有多么良好,最终有没有实实在在的长期效果都是一个问号,尽管严厉处罚和问责可能短期内也有一定作用。

  惟其如此,要真正营造民间健康向上新风尚,靠处罚或是政府发文纸来纸去是不行的。道德层面的问题还得靠教育引导,政府当有更多作为。一是大力宣传和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追求和践行新风尚变为民众的自觉行动;二是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组织和发动群众认清低俗风气的本质和危害,激发民众抵制陈规陋习的愿望,进而自我完善自治规章,用民众制定的“村规民约”去遏制歪风邪气;三是整肃官风,以良好的党风政府带动民风;四是充分发挥农村公共文化阵地作用,用高尚的文体活动取代低俗的酒宴,以更加具有文化氛围和时代特征的活动来烘托民众喜庆事宜的喜庆气氛。

  这或许才是治本之策,比一纸禁令更加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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