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网评四川 >> 正文
如何看待四川通江的酒席新规?
http://www.scol.com.cn(2015-8-5 7:50:38)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知风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四川省通江县官方发布的一份关于操办酒席的通知引发热议。通知规定,当地农村和城镇居民只能操办婚嫁酒、丧事酒和寿酒三类。7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每间隔10年可操办一次寿酒,这也意味着60岁寿宴或将在通江绝迹。(8月4日澎湃新闻网)  

  这则被称作“不许70周岁以下老人办寿酒”的新闻,是7月24日凌晨四川省通江县官方发布的一个通知,该文件全称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和群众操办酒席的通知》。其中包括坚决制止“巧立名目乱办滥办酒席”不正之风,进一步遏制“人情消费”,教育引导国家公职人员和群众树立文明节俭、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环境。当然,“不许70周岁以下老人办寿酒”也是一项规定。  

  毋容置疑,哪怕这个《通知》具有再好的初衷,但关于“寿酒”,规定“老人年龄70周岁及以上,每间隔十年可操办一次(即年龄70周岁、年龄80周岁、年龄90周岁、年龄100周岁,以此类推),必须以身份证或户口簿为准”,注定会引来一片质疑之声。毕竟,民间的“寿酒”是有着历史传统的,即使越来越变得铺张,造成了不必要的浪费,也是有着相关的社会背景,受到了社会风气影响的。  

  笔者并不否定这个规定的积极意义,只是觉得官方以这样的口气来规制一种民间习俗,可能会让不少人反感。确实,“巧立名目乱办滥办酒席”,已经从官场的公款消费,“普及”的市井坊间。被喻为“红色罚单”的请柬,形象地说出了人们对各种宴请的不堪负担。然而,这种越演越烈的社会风气是有着一个发展过程的,怎么能指望“病来如吐丝,病去如山倒”?这不?有人就担心“办寿酒要70岁,而且隔10年才能办一次,说个不好听的话,有些身体不好的老人一次可能都办不成。”  

  为何一种老百姓本来就已经反感的社会现象,当官方出手制止时不被普遍叫好?问题在于这种做法太简单甚至粗暴,更可能因为出自本来在“八项规定”后,还没有擦干净嘴上油水的官方之口,很容易被说成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当然,这不是说制定这项规定的四川通江还存在违反“八项规定”的现象,而是在“八项规定”后,阳奉阴违甚至顶风作案的公款吃喝依然存在。如果把官方和民间做一个大致的划分,由有可能还在白吃白喝的官方来限制自己花钱的民间酒席,是很难让后者心悦诚服的。  

  说的不好听一点,在公款吃喝还屡禁不止的现状下,限制老百姓的酒席,不说别的,官方自己都可能不相信会有效果。再说,那一连串我都不想赘述的申报细则,官方是不是在执行“八项规定”中用过?这倒不是说官方的做法有多大的问题,而是觉得有关部门在决定某些政策或制度时,往往是想一出是一出,根本不考虑实际情况。无非是当问题突出了,就体现一下存在感,算是作为了,而且下手越狠,办事能力越强似的。其实,这种更像是交差的行为,也是懒政下的敷衍了事。  

  现在倒好,本来想“教育引导国家公职人员和群众树立文明节俭、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环境”的良好愿望,变成了“意味着60岁寿宴或将在通江绝迹”,“有些身体不好的老人一次可能都办不成(寿酒)”,这大概是官方没有想到的吧?(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