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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价抗癌药“断货”,是天灾还是“人祸”?
http://www.scol.com.cn(2015-8-25 7:59:4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郭元鹏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如果找不到这种药,孩子只能用国外替代药品,近6000元一支的价格将使更多家庭陷入困局,甚至放弃治疗”。广东一位父亲在网上发布“求药帖”,他两岁半的女儿患肾母细胞瘤进行治疗,术后正在等待化疗,急需放线菌素D救命。由于缺货急用,全国多个城市的医生在微博微信上为此发布紧急寻药信息。(8月24日《长江商报》)

  这一款抗癌药,有着三个特点。其一,疗效还可以;其二,价格低廉;其三,副作用小。在市场上买不到这款抗癌药的情况是不是个例?记者进行了调查,发现在网络之上寻找这款抗癌药者大有人在。从今年7月起,不断有来自福建、郑州、河北、上海等地的网友发帖求药。

  既然成本如此低廉,既然工艺也不复杂,既然效果还很不错,自然就会受到广泛欢迎。从这个角度来看,这款抗癌药出现断货也可以理解。销售畅通了断货还不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吗?其实不然,这款抗癌药断货背后有着不少蹊跷。有这样几个问题不能忽视。一方面,去年这款抗癌药还可以满足供应。另一方面,当国家提倡引进更多抗癌药品的时候,它就神秘消失了。这种断货其实不是真正的断货,也不是天灾,而是人祸。

  说其是人祸有这样几个原因:

  首先,这款抗癌药的原材料并不稀有,而是很普遍,正是因为原材料很普遍,才有了它的价格低廉。在药企看来,低廉就意味着不能多赚钱,也就不愿意生产了;其次,药品价格虽然放开了,但是国家对于抗癌药的价格还是很关注的,明确提出不能唯利是图伤害癌症患者。不能随便涨钱了,一些药企就放弃了廉价抗癌药,而选择了利润大的抗癌药;最后,目前只有一两家企业生产这种抗癌药。在这种抗癌药广受欢迎的情况下,有关部门岂能坐视不管,任由企业自由选择?

  如其说,廉价抗癌药死于“广受欢迎”,不如说其死于“价格低廉”。

  对于这种廉价抗癌药的生产,所有医药企业都应该承担公益任务,企业是为了赚钱的,在赚钱的同时不能唯利是图,也应该具有必要的公益属性,作为管理部门而言,应该有必要去强制企业生产。

  药企不愿意生产这种廉价抗癌药是因为利润不大,那么从扶持的角度看,国家是不是也应该做些事情?能不能对于坚持生产廉价抗癌药的企业,给予一定的优惠?比如政策,比如税收,比如补贴。

  在医院这个环节,是不是也应该提倡选择价格低廉的抗癌药。虽然药品是企业生产的,但是他们依然会对医院有所畏惧。如果医院有需求,他们会给医院一点面子的。

  癌症患者是痛苦的,家里有一位癌症患者会是沉重的负担。既然有一款抗癌药成本不高,效果不错,我们就不能让其神秘断货。这是唯利是图的人祸。廉价抗癌药不能死的不明不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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