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文化教育 >> 正文
深改组强调建世界一流大学让北大清华脸红
http://www.scol.com.cn(2015-8-19 8:01:3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毛开云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8月18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审议通过了《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会议强调,要推动一批高水平大学和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或前列,提升我国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8月18日新华网)  

  在中国,有资格建世界一流大学的大学,非北大、清华莫属。然而,北大、清华清的某些表现,不仅令国人失望,也令自身汗颜。深改组会议强调建世界一流大学,应该让北大、清华感到脸红。  

  空洞的道理无须多讲,还是用事实说话吧。  

  先说北大的一个丑闻:2012年8月21日至9月1日之间,邹恒甫在其加V实名认证的新浪微博中连续发布十多条信息,指称北京大学院长、主任、教授与梦桃源公司女服务员存在不正当关系。2012年9月,北京大学、梦桃源公司以名誉权受侵害为由将邹恒甫诉至法院。2014年8月20日,一审法院判决邹恒甫的行为构成侵犯名誉权,要求其停止侵权,删除涉诉微博,并在其新浪实名认证微博首页公开发表致歉声明,向原告北京大学及梦桃源公司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持续时间为连续七天。邹恒甫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北京一中院。2014年12月23日,北京一中院作出终审判决,认为上诉人邹恒甫存在主观过错,实施了对北京大学及梦桃源公司的加害行为,导致北京大学、梦桃源公司的社会评价明显降低,且其行为已超出了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边界,构成了对北京大学及梦桃源公司名誉权的侵害,据此应承担相应民事侵权责任,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翻看邹恒甫的任职履历:1998年12月至2007年5月,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应用经济系系主任、董辅礽讲座教授;2000年,北京大学一级教授。也就是说,邹恒甫曾是北大人,为啥会一手炮制北大的丑闻,值得深思。尽管法院判决邹恒甫输了,但北大的声誉无疑受到了严重影响。此案中,北大很无奈很无辜,但出现这种“家丑”,北大难道不值得反思?  

  再来看看北大和清华之间的丑闻。2015年6月29日,新华网刊发《北大清华网上掐架抢生源 骂战互揭短互指欺骗》一文:北大四川招生组:这两天,微信、微博上关于招生大战的讨论极多,某校输红眼之后的做法让人哭笑不得。我们承诺并倡议:1、真诚为考生服务,不撒谎不抹黑;2、尊重考生本人的选择,不通过学校、家长施加压力,不用弟弟绑架哥哥、女友绑架男友;3、

  遵守规矩、公平对待每一位考生,也抵制漫天要价者……清华大学四川招生组:兄弟,从昨天上午开始,你们就在不断地骚扰已填报清华的某文科2-5名考生,并许以重金。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个道理很简单吧……  

  北大、清华四川招生组的这场微博骂战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不少网友感叹“斯文扫地”。作为中国的两所最顶尖的高校,出现这种事情不仅没有赢家,而且实在不应该。要抢生源,到国外去抢吧,何必内讧?要抢状元,最好让状元自由选择吧,何不苦心婆心动用卑劣手段?  

  北大、清华各自的丑闻还有,双方互掐的丑闻也有,用不着多举例了。不要说这是细枝末节,细节决定成败,不积跬步何以至千里,不积小流何以成江海?不要说这是个案,没有一个个个体,哪来整体?没有一个个“个人梦”,何来“中国梦”?不要说这是特殊情况,要为自己辩护可以有千万条理由,而要看清自己不需要理由,只需要三省吾身、敢于自我解剖,像鲁迅一样压出皮袍下面的“小”来!  

  深改组会议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中国特色为统领,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经济社会为导向,推动一批高水平大学和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或前列……这为北大、清华建世界一流大学指明了方向,到底该怎么建,路在北大、清华的脚下!  

  作为中国大学的杰出代表,北大、清华应该互相学习、取长补短,而不是互相拆台、明争暗斗;应该团结一心,向世界一流大学发起冲击,互相鼓励、互相加油、争取早日成功;应该站在中国大学甚至中国的高度,看待和处理双方的关系,而不是各自打小算盘。北大、清华和则双赢、斗则俱伤,必须形成这个共识,才有希望进入世界一流行列或前列;否则,北大、清华只能让深改组失望,让中国人民失望!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