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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污不妨因势“利”导
http://www.scol.com.cn(2015-7-6 16:49:23)  四川日报    编辑:周帆
作者:周明华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为进一步保护和改善涪江流域水环境质量,按照“谁污染、谁补偿”、“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绵阳决定从7月1日起,在绵阳涪江流域干流及重要支流的9个县市区、园区实施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和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实施跨界断面水质超标扣缴,县市区每月扣缴基数为25万元,园区每月扣缴基数为10万元。

  保护环境,形势紧迫,倒逼我们出谋划策、竭力而为。就在日前,省环保厅在众多媒体见证下召开约谈会,就达州通川区环境监管不力、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等事宜,约谈了区长,要求通川区8月15日前将相关问题整改到位。“约因”是该区21家企业未批先建,依照有关规定,区长公开为之“背书”。环保工作,就是要有这种敢于逗硬追责的体制机制。

  不管我们愿不愿承认,当前鲠于公民喉咙上这根环境破坏的“大刺”,早已刺痛人心。前几年我国曾首度公布的绿色GDP核算报告显示,2004年,单就因环境污染就损失5118亿。如今10年过去,这笔数字恐怕更惊人了。一些在江河湖泊边上拔地而起的药厂、纸厂、化工厂,除了短期内让地方的GDP账簿上的数字急蹿几步外,不久便为“直排、偷排、偷工减料式治污”默默埋单。

  在被污染的水系面前,治污所耗的人力、物力、财力巨大,有的最终还是“白治”……就拿淮河治污来说,国家在2008年以前已先后投入近200亿治污费,却仿佛是向河里打了一个曲线不美的水漂儿。实际上,上世纪80年代末就专门为环保立法,明确以环保作为一票否决,强调经济建设工程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但因一些地方的执行不力,一条条原本碧水清波的江河被污染成“酱油河”;一片片原本沁人心脾的洁净天空,飘浮着不请自来的“远道尘客”。

  那么,到底该如何遏制环境污染呢?绵阳的做法就颇具探索意义,因为其触及到了如何防污、治污的内核。日前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强调,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关键是要发挥制度的引导、规制、激励、约束等功能,规范各类开发、利用、保护行为,让保护者受益、让损害者受罚。绵阳的治污行动,切合了“深改组”强调的要充分发挥制度的激励作用。

  谁污染了,就该受到民意的诟病,就得出钱补偿;谁保护得好,谁就应被褒奖,就可以拿走不菲的利益,可以说“名利双收”。古希腊诗人西蒙尼得说过,“正义就是欠债还钱”。在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大环境下,谁在欠着“环境债”不还呢?很简单,就是一些为发展经济不顾一切的人。既然不能停下经济发展的脚步,那么,就该尽快找到该“债主”,这是应尽之责,也是题中之义。

  进一步说,要遏制住那些因“利”而“污”的行为,我们应走出固化意识的羁绊,超度于行政断喝与法律惩治的直接层面。比如因势“利”导,搭建共赢的“利益平台”。在此平台上,舞蹈着的是一群知晓“不污染得大利、谁污染损尽利”之理的人士。让污染者不得不掐断自己污染的“利益赔本生意”。

  无利不起早,无利甚至损利,相关部门以及环保投资商或治污户们,是不会主动从暖暖的“利益被窝”里起床来保护环境的。因而要想使环境保护市场化、常态化,就应顺应市场规律去思考,如何给“环保资本”不错的利润空间,如何让那个污染者切实感到去补偿损失会产生切肤之痛,如何让每一个保护环境的“义士”切实得到物质和精神的双重奖励,等等。这些方面都需要我们尽快从“嘴上”落实到行动上。

  天下难事,必始于易。办法是有的,就怕不去借力让脑门“洞开”。以利攻利,如此治污之举,是做智士、用智慧、展智谋。不过,政策上“智为”,也需要防急功近利思维。用好“利益”杠杆,不能“急转弯”。需要用实际行动推进治污工作,引导一些企业较正产业规划上的偏向,最大限度地帮助其转型升级,走向良性的可持续发展之路,为今人营造青山绿水,为后人留下一片蓝天。

  当然,好制度必须强化执行力。如果制度悬空、未真正落地,那就徒具观赏性,只是写在纸上、贴在墙上。不真刀真枪地抓执行,再好的制度也会很快挥发掉“药效”,最后将好点子浪费。我们需要搞好制度的配套衔接,做到彼此呼应,增强整体功能。坚持水环境生态补偿和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执行到人到事到底,不打折扣,使这一办法成为硬约束而非橡皮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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