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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鸡滞销,强令转“内销”?
http://www.scol.com.cn(2015-6-12 9:50:4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周帆
作者:张立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多名网友发贴称: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广元鑫宇畜禽养殖有限公司生产的剑门土鸡肉滞销,企业无保障应对预案导致资金链出现问题,因担心养鸡的农民闹事和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当地有关部门硬性摊派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职工每人购买20只成品土鸡肉, 每只鸡不论斤头大小60元人民币,合计1200元的任务,从年终绩效工资中一次性扣除。此消息曝出,网友一片哗然,引起社会多方关注。(6月11日 中新网)

  广元市剑阁县鑫宇公司土鸡滞销,确实令人揪心,养殖土鸡的农户也面临着增产不增收的尴尬局面。面对这样的难题,剑阁县相关部门为企业、为农户着急想办法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强令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购买土鸡的行为不妥。

  从下达这道命令的县政府来说,县政府在企业的具体经营活动中,并不享有参与具体经营的权利,强令单位职工购买土鸡的行为,是行政越权、乱权的表现,实质上是政企不分、政资不分,直接损害了政府形象,根本上也不利于企业通过自身对产品质量提升和市场拓展能力的提升实现经营状况的好转。对于职工而言,完全没有买不买和买多少的问题,而是必须得买的问题,这样的买卖,就是一种强卖的行为。

  从被迫接受命令购买土鸡的工作人员来说,这样的强迫违反了购买人的意愿,但如果不买,又可能面临被谈话,购买款项直接在工资款里直接扣除的现实。在这样的强迫中,也扭曲了政府与职工正常的履职关系,扭曲了正常的政治治理关系,反而不利于日常工作的开展,有损于政府执政信用。

  从企业的角度来讲,企业面临产品滞销,是其产品质量在包装、产品附加值、口味等方面不能满足市场的自然反映。作为企业,应该根据市场的需求,及时调整自己的产品营销策略,而不是抱住政府的大腿不放。企业是市场主体,政府不是,市场是决定企业生存发展与否的唯一和关键。

  在剑阁县大力扶持土鸡养殖之初,就应该有一个完整的发展规划,不仅确立产业方向,还要拓展市场,但在实际运行当中,显然这一步是缺失,做得不够到位。只有卖家,而缺少市场的产业,不是完整的产业,也必然不是一个健康和有生命力的产业。

  其实,产品滞销而强令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救市”的情况之前早有发生,既有强令买烟的,买酒的,如今再次发生强令买土鸡的,只能说明,在一些地方,一些领导,仍然延续着计划经济的残存思维。

  如今,转变政府职能,真正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已然成为不少市场主体的共识,而强令“内销”土鸡的行为,恰恰与这样的趋势背道而驰。惟愿相关方面在企业自身产品研发和生产上下功夫,在营销渠道上勤拓展,从现实营销到电商,转变思路,土鸡滞销强令“内销”的局面或许就能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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