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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刘翔、冬日娜“在一起”恐非玩笑
http://www.scol.com.cn(2015-6-30 8:40:0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乔志峰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冬日娜成刘翔经纪人?爆料人:开玩笑说的。在刘翔发布离婚信息之后,某传媒研发与咨询总监彭侃在朋友圈发布信息称,目前冬日娜已成为刘翔的经纪人,正在与他们洽谈综艺节目。事后,有媒体采访彭侃,他又表示:“我是开玩笑发的那条朋友圈,没想到被人写进了报道里面。”否认了冬日娜成刘翔经纪人、刘翔会加盟综艺节目。(6月29日《兰州晚报》)  

  像很多名人一样,刘翔的婚姻自从一开始就受到社会的较大关注。闪婚又闪离后,更是给公众提供了不少茶余饭后的谈资。谈论名人八卦,如果仅仅是为了娱乐一下、控制在合理范畴内,倒也无可厚非,这也是名人的“社会功能”之一。可是,随即出现的一些诸如“葛天假怀孕逼婚”、“一块红烧肉引婆媳反目”等传言,虽捕风捉影、并无确凿证据,却被很多人津津乐道,甚至抢占了不少媒体的版面和网站的“头条”,却未免过分。且不说这些传言真假难辨,即便确有其事,也是人家的私事甚至是隐私,将其挖出来大肆宣扬,是否有点无聊、庸俗?  

  至于“冬日娜成刘翔经纪人”,则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谎言。为什么是冬日娜,而不是其他人?相信稍微了解一点情况者都知道是怎么回事。冬日娜用镜头记录了刘翔从2000年参赛后的诸多镜头,见证了刘翔的成长历程,她的名字几乎和刘翔连在一起,甚至有“好事者”建议两人“在一起”。在刘翔刚刚离婚的特殊时间点拿冬日娜说事儿,其中的暗示意味不言而喻。因此,这一说法迅速传开,刘翔、冬日娜终于“在一起”成为一个不大不小的热门话题。不知有多少人和媒体都被这位“某传媒研发与咨询总监”给忽悠了。  

  爆料刘翔、冬日娜“在一起”,忽悠了那么多人,仅仅一句“开玩笑”就能解释吗?恐怕不能。首先,这种行为有违最基本的道德和人性。不管是出于何种原因离婚,对当事人而言都是人生的一大波折,此时编造假消息来开所谓的玩笑,有伤口撒盐之嫌,令人不齿;其次,涉嫌无底线营销和炒作。编造假消息者的身份,乃是“某传媒研发与咨询总监”,他同时宣称冬日娜、刘翔正在与他们洽谈综艺节目,是不是故意借社会热点事件“搭车炒作”?不过,不管其出于何种目的,无中生有、编造虚假信息,都在事实上构成了对他人合法权益的侵犯。很显然,这已涉嫌违法,刘翔和冬日娜完全可以通过起诉等方式维权。  

  我注意到,“某传媒研发与咨询总监”发布虚假信息的平台,系朋友圈。在相对封闭的朋友圈发布信息,就无须为其真实性和不良影响负责了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就在最近,有人就因在朋友圈造谣“偷抢孩子”被拘。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朋友圈无疑也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都不能为所欲为。近日,中国社科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发布的《新媒体蓝皮书》显示,每周二是一周微信“谣言”传播的最高峰。此外,微信已形成“超媒体”生态系统,“强关系链”之间存在“人情”、“面子”等纠错障碍,辟谣难度较大,因此危害也日益凸显。严打朋友圈谣言已刻不容缓,一方面,需要所有的用户都自觉起来,主动管住自己的“大嘴巴”;同时,更需要将相关监管纳入法治化的轨道,用法律的手段铲除谣言滋生和传播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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