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央视公益行动“守护明天”,关注被拐儿童。从最近五年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儿童拐卖案件的重刑率看,在惩处人贩,打击拐卖行为方面不断加码,情节严重的已经被判处死刑;但就整体而言,打拐形势依然严峻。一部分法学界人士包括部分被拐儿童亲属则认为,之所以造成这种局面,是因为现行法律对买家惩处过轻,他们呼吁应该修改相关法律对买家“定罪”,实现“买卖同罪”,这样才能有效遏制儿童拐卖。(5月31日 央视网)
虽然在国家持续的“打拐”下,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有所收敛,但我们不能停止关注、解救被拐儿童的步伐。国家的刑罚那么严厉,为何拐卖儿童的行为不能杜绝呢?一些法学界人士提出了看法——现行法律对买家处罚过轻。因此,他们呼吁修改法律,加重对买家的定罪,实现“买卖同罪”。
专家的建议不是没有道理。相关法律对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量刑较重,但犯罪分子依然很猖獗,这就是现实中存在着买方市场。诚然,收买被拐卖的儿童也可以定位“收买被拐卖儿童罪”,但量刑较轻。刑法第241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然而,刑法同时又规定,若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不愿返回原居住地的,买家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且不存在虐待行为,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现实中,大多数买方对受害者都很好,往往会逃脱法律的追责。
打击一方效果不佳,我们就应考虑修改法律,加重对“买家”的惩罚力度。新浪网关于“你是否同意买卖同罪”的调查显示,约92.5的受访网友表示支持,可见,不止是法学专家和被拐孩子的家属支持加重“买方”刑罚,超九成的网友也赞同,毕竟,关注关爱被拐卖儿童,保护所有的孩子都能幸福地成长,这是全社会的义务和责任。
然而,儿童拐卖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给收买被拐卖儿童罪应升级也有稍许的负面影响,因此,即便有法律界人士的呼吁和民意的普遍支持,想实现“买卖同罪”恐怕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是,无论怎么看,加重收买被拐卖儿童罪,甚至实现“买卖同罪”,都是遏制拐卖儿童行为的优选项。基于此,法制办和全国人大不妨加速相关法律修改的程序,切实为青少年儿童筑起一道保护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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