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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清朗亟须依法“祛病除灶”
http://www.scol.com.cn(2015-1-25 6:53:1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作者:醉江南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编辑:盛飞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日前宣布,国家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启动“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工作,力争用半年左右时间,着力解决这一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工人日报》1月24日)

  “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从舆论反馈看,整治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活动有别于低俗性内容、违规违法内容的集中整治,是新年来首次针对媒体“亮剑”。启动“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无疑是一次对网络法治执行力和网络反腐败能力的检阅考验,因为网络空间既是公共场所,又是法治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绝不是法外之地。

  国家网信办首次披露,发现一些干部内外勾结,参与网络删帖活动,并表示将陆续公布一些案例,以儆效尤。针对网络敲诈、有偿删帖现象,国家互联网主管部门启动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其“清除病灶、纯洁队伍、提高素质、承担责任”的决心,不言而喻。2014年,我国的网民数量达6.23亿,网络空间远远超出我们可以想象的现实空间。当前网络空间法治建设堪忧的现状,网络暴力、网络色情、网络特务、网络坏声音等违法、不文明行为尘嚣网络间,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问题日趋严重,到了非查不可的程度,但要把它赶出阴暗角落,并不容易。“新松恨不高千尺,恶竹应须斩万竿”,网络空间也到了需要用法律严格规范的时候!我们必须加快网络空间立法工作,尽可能快、尽可能多地缩小乃至消弭网络空间所存在的法律盲区。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曾说:有良法;良法得到普遍遵守,才能有法治。网络法治也是如此——首先需要有良法。因为没有网络法治化,也就没有网络文明化,更不会有网络自由,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问题也不会得到根除。鲁炜部署"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强调,以正人先正己的鲜明立场正风肃纪,以壮士断腕的决心拿自己开刀,管别人之前先管好自己,坚决清理门户、严查“内鬼”,切实防止“灯下黑”。营造文明健康的网络环境,最终需要法治来规范,当更需执法必严、依法办事的人。若有内鬼、再好的法规和措施也是摆设。因此,打击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行为势在必行,同时也应加强相关网络法治建设,要未雨绸缪,不能总亡羊补牢。

  整治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一要须严格执法、不“走后门”、不“开天窗”。网络空间中起初并没多少人认为删帖涉嫌违法。随着最高法、最高检近年陆续颁布的一些司法解释,有偿删帖被明确归入“非法经营罪”等。相关部门在进一步严格制度的同时,揪出内鬼、清理门户,尤其要治理“公权力删帖”中的权力寻租现象。实现网络治理从治标向治本的跨越。二要积极发动群众, 利用主流媒体阵地做好宣传,营造很好地维护网络法治氛围,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等,充分利用群众力量,但要赏罚分明。三是提高行业技术和管理能力,使程序透明化、公开化。以非法删帖服务为代表的互联网灰色产业之所以存在,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利用了技术和管理的不对等性。

  网络敲诈、有偿删帖这个肿瘤,虽然危害比较大,但只要有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有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自上而下全面治理,互联网离那片清朗天空并不遥远。总而言之,只有让法治的阳光普照网络空间,让文明的雨露滋润网络空间,坚持依法治网、文明办网,才能真正净化网络环境,维持网络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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