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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微岂能成为违纪官员“辩白”的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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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col.com.cn(2015-1-8 13:40:1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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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婧蓝 |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
编辑:邝雅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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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了157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涉及陕西的有4起,其中包括宝鸡市凤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传中为儿子婚礼大操大办,收受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上午7时13分,陕西媒体人“秦岭听溪”在微博上发布了王传中被处分的消息。9时52分,凤县外宣办官微“凤县宣传”在该微博下却评论说:“在小编眼里,他是一个正直、朴实、实干的人。”(1月7日 法制晚报)
官微是代表党和政府发声的地方,与个人微博的性质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但是这样一个需要慎重的地方却发出了与中央相反的声音,本已经被定性违纪的官员,凤县官微却唱出了“赞歌”,这无疑是一种“辩白”,难道官微就是如此用的?
中央通报的违纪官员到“小编”这里却成了“正直、朴实、实干”的人,还认为这两者不冲突,这无疑是公然地“唱反调”,这又不得不让人质疑这到底是“小编”的意识还是背后有着什么隐情?
为官者首先要做的就是谨言慎行,在官微上发表自己的观点无疑是找错了地方,把个人的观点强加于官微上,这让群众如何看待官微,有这样的第一次,难保不会有第二次,亦或许所说话的更夸张,这到底是把官微当成了什么?
为官者代表的不仅仅是自己的形象,官微代表的也不是一个人的形象,更何况是对中央通报的违纪干部大肆正面宣扬,这于情于理都不和,违纪官员走出了党纪法规的束缚,但是这位“小编”又何尝不是呢?
言论自由,但是肆意在官微上发表自己的看法,这无疑是一种政府发声,这样与中央“相悖”的言论,除了让人看笑柄外,更值得反思,严格要求自己不是一句空谈,“三严三实”需要一直在路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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