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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把节日反腐令当作"婆婆"的唠叨
http://www.scol.com.cn(2015-1-3 8:34:0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作者:隔山打鸟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编辑:盛飞
  随着元旦、春节的到来,省纪委监察厅近日发出通知,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严禁领导干部违规赠送和接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1月2日四川在线)

  十八大以来, "逢节必令"已成中纪委的惯例。每到节假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都会下发通知,一些地方还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媒体、手机短信等方式,以反复地给广大党员干部预警警示。尽管纪检监察机关不厌其烦地敲打提醒,可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在节日期间违纪违规而受到查处。笔者认为,对广大党员干部来说,还真别把纪检监察机关的禁令当作婆婆的唠叨而左耳进右耳出,倘若对禁令不引起足够重视,依然我行我素,违纪违规,那被查处也是迟早的事。

  就该省纪委通知而言,就在"严禁"和"违规"两词语上。作为党员干部,首先必须明确"严禁"什么,通知直接提出要落实"四个严禁","四个严禁"不仅是严禁自己不能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也严禁父母、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收受,还包括严禁领导干部私自处理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现金、支付凭证等。既对受的对象提出了禁令,也对送的人提出了要求,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用公款以奖金、补助等各种名义向领导干部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而"四个严禁"恰恰是堵住了收送渠道,也给严禁"收"与"送"明确了对象范围,作为党员干部既要管住自己,还要管住家人、亲人和身边人。从近年查处的违纪案件来看,正是有的干部不能严格要求自己,不能从严要求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不能正确对待礼尚往来,最终使自己成为执行"八项规定"的反面典型。

  作为党员干部再就是必须明白什么是违规,要清楚哪些人所送的礼物礼金不能收,哪些礼金礼物不能送,哪些款项财物不能发。特别是牢记不能用公款送节礼、送证劵,不能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私人宴请,不能突击花钱和滥发奖金、实物等。

  据不完全统计,十八大以来,中央先后出台了至少20项相关规定"反四风"。这些规定绝大部分都是以"严禁"来约束领导干部行为的,可是一些干部却把禁令视作媳妇对待婆婆的唠叨,抛之脑后。自2012年12月以来,全国查处违反八项规定问题达7万多起,9万余人受到处理,近3万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由此不难看出,仅靠禁令还不能完全杜绝违纪行为发生。

  倘若一边是道道反腐禁令连发,一边是干部违纪违规不断,其不仅有损党的威信,也伤害干部队伍形象。因此,对违纪违规的党员干部不仅要点名通报,给予严肃查处,而且还应对那些违规行为屡禁不绝,问题易发、高发的地区和部门,按照两个责任要求,倒查追责。真正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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