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各省市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中管金融企业、中管高校公务用车、“吃空饷”的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发布情况显示,截至目前,全国应清理清退公务用车119846辆,实际清理清退114418辆,占95.5%。截至9月25日,全国共清理清退“吃空饷”人数为162629人。(来源:10月6日,新华网)
早在2005年,中编办便在全国开展“吃空饷”工作,2006年,人事部出台《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管理防范虚报冒领工资问题的通知》,而且近几年来,各级各地也加大了对“吃空饷”问题的治理力度,多次进行清理,而且每次清理的人数都在数万人以上。据报道称,2012年,四川、海南、重庆、湖南、河南、宁夏、内蒙古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清理出“吃空饷”者7万多人。
“吃空饷”顽疾犹如秋后的野草一样,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我国各地“吃空饷”的顽疾亦如地里成长的韭菜一样,割了一拨又一拨。总是以其顽强的生命力查而不绝。在此,我们不得不深思,为何“吃空饷”顽疾难以根治?要治理“吃空饷”顽疾,我国应如何对症下药?
众所周知,“吃空饷”的本质就是一种人事腐败,更是一种权力腐败,是利用手中的权力,让吃空饷者拿着国家的钱财,送着某些领导干部自己的人情。其危害性是相当大的,远不低于某些贪污受贿个案。首先,“吃空饷”每年会给国家会带来上百亿元财政资金浪费。让低薪的公务员们长期背负耗空国家财政资金的骂名。其次,“吃空饷”实则是在奖赖罚勤,让赖者不劳而获,让劳者劳而无获。再次,“吃空饷”不仅败坏了党风,更带坏了社会风气,还严重破坏了我国的财政和人事纪律。
“吃空饷”的危害就是一种赤裸裸的犯罪,理应由法律来加大处罚。但我国当前却对“吃空饷”问题报以从轻从宽,甚至对权力背后的操盘手的问责都不够严厉,对发现的吃空饷者也顶多是一取了之,有的地方政府甚至连“不”字都不敢说,如此态度,如此纵容,又怎能彻底根治“吃空饷”顽疾。
因此,要彻底根治“吃空饷”顽疾,必须以最强硬的处罚措施来釜底抽薪。那就是必须将“吃空饷”纳入刑法,只有以最严厉的刑罚来处之,方能杜绝少数权力掌握者对法律的敬畏心,也才有确保权力使用者用好手中的法律。
当前,“吃空饷”入刑在我国有着可行的法理依据和基础。因为“吃空饷”实则就是个别领导干部对权力的亵渎,就是在利用权力为他人或者是自己谋取私利,就是在骗取国家资金。“吃空饷”入刑,对滥用权力者,对权力渎职者要加大法律制裁,要让权力行使者,让“吃空饷”部门的负责人享受到应有的牢狱之灾,方能让其长记心,也才能让其不敢利用权力去循私。而对吃空饷者,不妨以骗取国家资金罪处之,只有加大了对“吃空饷”者的处罚,让其充分认识到空饷这碗饭不好吃的时候,他们才会远离这一难治之顽疾。
总之,治理“吃空饷”顽疾,必须把“吃空饷”这一犯罪行为纳入刑罚,把权力关进法律的处罚笼子里,才不会有人去以身试法,届时,“吃空饷”的社会顽疾才能够得到彻底根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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