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青壮劳力外出务工是我国农村普遍现象,大量老弱病残妇留守家园,随之而来的是留守儿童问题、留守(空巢)老人问题、留守妇女问题和社会治安问题。留守儿童和留守(空巢)老人问题已引起政府和社会的关注,并采取了一些措施,但留守妇女问题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妇女的半边天,是农村和谐发展的重要力量。关注留守妇女问题,解决留守妇女问题已刻不容缓!
一是关注制度建设,切实减轻留守妇女生活负担。出于农村实际生活的需要,农村妇女要照顾老人、孩子,操持家务。解决农民工从个体到家庭式的转移问题,单靠农民工自身的力量很难完成,需要政府和社会加快针对农民工的政策和制度建设。对于留守妇女,农村基层组织要有针对性的政策,在劳动、子女抚养、教育等方面给予支持。同时,根据留守妇女的现实需求,在农业生产的种、收、管理等环节中,通过农村合作社等集体力量帮助组织农业生产和生活,减轻留守妇女的生活负担。现在我们很多地方在户籍政策,农民工子女入学以及城市接纳等方面都做很多有益的探索和尝试,这是对广大农民工家庭的关心,更是我们社会体制的进步。 降低农民工和家属进入城市和在城市居住、上学的经济成本。
二是关注宣传引导,能使留守妇女学有所长。农村“留守妇女”娱乐生活单调,精神文化生活比较匮乏,生活质量不高。有很多借打麻将打发日子。要加强对留守妇女儿童的教育引导,面向留守妇女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实用技能培训,传授妇幼保健常识,交流家庭教育心得,帮助留守妇女提高身心素质,增强致富本领。从根本上解决留守妇女问题,是政府拓宽就业渠道,创办实体,提高待遇,让农民能够就近就业,让农民能够挣到同外地一样的收入,如此减轻妇女负担。
三是关注家庭和谐,满足留守妇女的心理慰藉。农村留守家庭,特别是广大的留守妇女,不仅生存状况令人担忧,所引发的社会问题更值得人们去思考。长期的分居给夫妻双方带来了感情上和生理上的不和谐。随着外出打工人员的增多,这类的离婚案和妇女维权案例也有所增加,空间距离的扩大阻碍了夫妻情感的交流,增加了双方的相互猜疑,导致情感危机。从人性化角度为他们创造“团聚”的条件,维护好他们家庭的和睦,这也是一项“维稳”。逐步推行农民工带薪休假制度,给予农民工带薪探亲权,让农民工和留守妇女享受到更多的政府人文关怀。
农村留守妇女问题不是小问题,涉及到我国农村家庭的和谐稳定,也即是我国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政府应从关心关注的角度,不开空头支票,把留守妇女问题像解决留守儿童问题一样,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把留守妇女问题纳入人大和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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