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专项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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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该理性使用“末位淘汰制”.
2021-6-18
胡建兵:
“企业末位淘汰员工被判违法”的警示
2021-6-18
丁家发:
“末位淘汰”被判违法,该彻底淘汰了
2021-6-18
郭元鹏:
“末位淘汰”是时候被“法治时代”淘汰了
2016-12-2
胡建兵:
“末位淘汰”的做法早该被“淘汰”
2016-12-2
黄齐超:
不必对否决“末位淘汰”盲目挑刺
2016-12-2
谢伟锋:
“末位淘汰”违法,不养闲人需制度用力
2016-12-2
王军荣:
企业应该理性使用“末位淘汰制”
2016-12-2
刘天放:
最高法明确“末位淘汰”违法得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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